忘记把人拉黑删除了,林安禹憋着气正打算这么做,指尖悬空半天还是点开了文档。
看到其中一段的时候,林安禹忍不住骂了句国粹。
这份合同上并没有出现另一位艺人的内容,林安禹不知道自己离了公司还得“带新人”,他刚刚看到的是“需全权配合”这行字。
他就知道!种田综艺会有什么安排?林安禹这辈子就没下过地,一想到自己会弄的全身泥泞,他就忍不住咬了咬牙。
若只是狼狈点倒也没什么,就怕还有别的坑,到最后他只能安慰自己,好歹是直播模式,节目组总不会当着那么多观众的面往死里折腾他。
...应该不会吧?
这份合同的片酬无疑是非常优渥的,比以前林安禹接到的任何一个商单都要高,还不是给他到手的钱比。
当初他年纪轻,被星探忽悠着签了公司,只想着要保住自己歌曲的版权,想着是大公司就没仔细看合同,只注意了自己强调的那部分,最后分成到手才知道他签的合同等级有多低。
这对新人来说是正常的,日后出名了公司会主动提升艺人的待遇,没出名就想拿高分成,哪有这么好的事。
然而林安禹签约这么多年了,竟是真的一次合同升级都没有过。
十年啊,整整十年,林安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熬过来的,这份合同等级虽低,解约条件却极为苛刻,违约金更是飙到了天价,林安禹不知道自己当年是怎么会忽视的,早就把肠子悔青了。
全权配合也出现在过那份艺人合同上,反复多次的阅读让林安禹几乎对这几个字产生了ptsd,所以一开始看到的时候反应才会这么大。
合同上没有写明具体的节目录制地址,应该是要保持神秘,底下的保密条款也是这么写的,开播前不能向外透露任何消息。
要透露也得他知道才行,林安禹想节目组应该是怕他要参加录制的消息传出去,会导致在还没开播前就被网友冲得播不下去。
林安禹对自己的情况很有自知之明,更清楚节目组是为什么来的。
看在钱的份上,林安禹劝自己想开。
此时他并不知道,这件事还有峰回路转的机会。
代理人找人发去的合同一开始就是电子版,并没有要立马定下的意思,是公司那边迫不及待的打印出来让经纪人拿给了林安禹签名,也就是说这份合同因为缺少了另一方的签字盖章,还没有正式生效。
收到了这份合同的临时负责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便将东西交给了代理人,代理人又送去了江以微那,并解释了目前的情况。
因为另一位艺人的事还没商量好,经纪公司想把对方跟林安禹打包,江以微却只想要林安禹,那点让利她并不看在眼里。
想也不用想新人过来肯定会按照公司要求打压林安禹,江以微不希望这种不正风气出现在她的节目里。
被拒绝的太快,经纪公司把不准这边是什么情况,还以为是钱的问题,又或是不满意人选?
经纪公司尝试跟临时负责人二次交涉,却碰到了新的问题。
林安禹剩下的签约时间,并不足够让他录完这档综艺。
这就有些棘手了,临时负责人的任务是邀请林安禹作为嘉宾录制完整季节目,如果两个月后林安禹突然不想录了...
倒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但显然临时负责人不想整的这么麻烦,而江以微那边也在听说林安禹只剩下两个月就要和公司解约后,对这整件事有了二次考量。
察觉到了对面的退意,经纪公司开始急了,他们是一定要把林安禹送过去的,可临时负责人表达的很清楚,他们希望嘉宾是自愿参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