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青托着头,看着玻璃窗外的风景。
此刻他和夜久正坐在长途巴士上,摇摇晃晃地前往西尔加斯。
那是以农业为名的公国,肥沃的土地生产出大量优质小麦,成为了支柱产业。
因此,农神崇拜占据了文化中相当大的一部分。
嘉年华,又被称为“狂欢节”,源自于古代的农神祭祀仪式。而在现代,每年的既定祭祀结束后,人们又会继续举办大型公共娱乐活动,集游乐、游行和歌舞于一体,算是远近闻名的盛会。
此时此刻,同一车厢的乘客里,有大人有小孩,全部是去参加嘉年华的兴奋游客,所以有些吵闹。
群青本可以直接飞,但路途确实遥远,而且他不想被神殿追踪,因此只要不是被征召,大多选择使用人族的方式,但现在有点后悔。
但相比之下,夜久却适应良好,愉快地和邻座的几个年轻人说笑,彼此间分享着爆米花之类的零食。他穿着款式随意的卫衣和牛仔裤,与那些人外表年龄相仿,混在一起,还真的难以分辨出是两拨人。
这家伙的人缘……倒是一直挺好的,群青望着对方落在窗上的倒影心想。
与此同时,夜久亦转过头,反望向他的倒影。两人的视线就此借着玻璃交汇,颇有默契地望着对方。
然后,夜久冲他笑了笑,转回过头去。
就这么在前进好几个小时,他们到达了那里。
下车后,夜久与那些人道别,笑嘻嘻地拉过他,“你爱好观察人类,但也别只在暗地里,偶尔也交流交流嘛。人族多有趣啊,在阿卡迪亚里还没这个机会咧。”
被对方戳穿,群青把目光挪开轻哼道,“我哪有,他们太年轻了,我才没什么兴趣。”
-
刚一入城,四周洋溢就着欢乐热烈的气氛。
大街上装饰着彩灯、气球、缎带和旗帜,与小摊的顶篷布一起,组成了嘉年华的标志色“红蓝绿”;处是穿着奇装异服的游客,有些身上贴着亮片,有些全身都是彩绘,也有带着假发和五颜六色的夸张羽毛帽,一路载歌载舞。
找旅店安顿好,夜久就迫不及待地拉着群青出门。
为了更好融入气氛,他立刻找了家彩绘摊,在脸和头发都涂上了红蓝绿。虽群青不太乐意,但也不想搅了对方的性质,于是买了个贴满羽毛的半脸面具戴上,又围了条相同色系的围巾。
群青正穿着板型工整的驼色风衣,加了那条花花绿绿的围巾后,反而显得有点滑稽。夜久忍不住笑起来,捧着他的脸亲了一口,然后将脸上没干的颜料,毫不客气蹭在了他的下颚和脖子上。
“……”
群青懒得抗议,反正也没用,而且对方好歹还避开了布料。
他们一路从入口游荡进去,夜久很喜欢街边的各种游乐,几乎每个都想玩,但苦于队伍太长,因此只能选了几个,比如投乒乓球,咬苹果,猜硬币,然后再是套环之类。
夜久平日里最擅长的是猜球,就算闭着眼睛,也能知道小球在三个杯子中的哪一个。但没想到,这项技能今天失了效,让他满脸困惑,浪费了不少钱。
他于是恼了,站在一旁观看,然后冷不丁地冲上去抓住摊贩的手,“有猫腻!他就是个骗子!”
”原来是这样!“
愤怒的观众一拥而上,夜久没有参与,只是咧嘴开心地围观着,没一会儿就被群青拉走了。
几轮下来,他们双手都提满了战利品。
路过气球射击的小摊时,夜久一眼就看中了气球射击的特等奖:那是个丰收女神的稻草人,干玉米和稻草的身躯,点缀着野花和稻谷,看上去挺精致。
虽然等候的人很多,但他们还是去排了队。
轮到夜久时,不出意外,二十发飞镖一个不落,直接通关了最高难度的挑战。但他结果没要那个稻草人,而是选了最基础的奖励,一个甜甜圈。
群青拿着赢来的丰饶角,“你这不是白忙么?”
“那玩意儿看久了,好像也就那样,而且我有点饿了。”夜久将咬过的甜圈圈在他面前晃了晃,“你要吃吗?给你吃一口,很好吃的咧。”
群青望着那沾满白糖、又冒着油光的甜圈圈,毫不客气地迅速咬掉了大半个。
夜久目瞪口呆地瞪着他,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你不是讨厌这种油腻的甜食嘛?”
“是这样。”群青耸了耸肩,“但既然你请我吃,也只能接受了。”
“……”
正在这时,队伍轮到了一个带着妻女的父亲。小女儿想要二等奖的布娃娃,只可惜父亲技艺不精,始终以毫厘之差、迟迟拿不下最后的一分,脸上逐渐有了沮丧之意。
夜久把余下的食物塞进嘴里,站在一旁看着。当意识到到对方会错过最后的机会时,他悄声念了句咒,让那枚气球应声碎裂。
兴奋的欢呼声响起。
“这样,应该不算违反“不改变、不干涉”的规定吧?”他问群青。
“也算是,但应该不至于被诅咒,而且我可以装作没看到。”
“对了,这么多奖品拿回去也不太方便……要不我们也去支个摊子吧?还能把钱收回来。”
“你想做什么?”
“……掰手腕?”
群青翻白眼,“你真是个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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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已经暗了,他们去吃点东西。
按照车上那些年轻人的推荐,他们去了嘉年华外的酒吧,尝试了龙虾迷你汉堡、炸龙蒿黑鳕鱼奶酪球,以及加了盐渍柠檬的马提尼和龙舌兰日出。
结账离开,他们又立刻转到下一家店。在这里,他们点了金枪鱼西瓜沙拉,炸鱿鱼配特调墨汁酱,配白兰地酸和粉杜松子酒。
之后又转场了一次,喝了好几杯代基里。
等离开时,两人已经有点微醺。
结果夜久又拉着群青去第四家店,与先前的完全不同,这是一家俱乐部,气氛格外吵闹。
借着酒劲,夜久毫不客气地靠在群青身上,又开始嘻嘻哈哈,与邻座上满身铆钉的摇滚歌手聊得很是开心。他甚至还和对方比赛飙琴,前两分钟还好,等到对方一加快速度,他那点技术就不够用了,迅速败下阵来。
但那名歌手依然很是高兴,直接请了他们一轮酒。
随后,那位歌手注意到了群青,问起他的右眼是怎么回事。夜久于是说群青是个探险家,在一座古墓里探险时遇上了古尸,与对方展开了激烈而勇敢的搏斗,虽然被打瞎了眼睛,但还是成功地逃走。喝醉的歌手相信了这通胡说八道,举起手里的酒杯,大声嚷嚷,“我的朋友,你是真正的英雄。我决定了,再请你们一轮。”
“……”
虽然被夸奖了,但群青并不高兴,为了不扫夜久的兴,他还是应了几句,然后给自己施加了听觉幻术——但即便如此,俱乐部里那炫目的灯光,空气中的震动,以及那乱七八糟的酒气和烟味,还是让他有些烦躁,血管“突突”跳动。
还好夜久没想停留太久,喝完歌手请的第二杯就出来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那些东西?我怎么不知道?”群青问。
“倒也算不上。”夜久嘿嘿一笑,“我有个熟人也是搞摇滚的,平时天天在我耳边念叨,我刚才只是重复了他的话。真可惜啊,他们两人要是遇见,恐怕会一见如故吧。”
……那你理他干嘛?群青心里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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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经深夜。
两人又回嘉年华,等待十二点的烟火大会。
虽然天空已经黑了,但气氛丝毫不减,依然很热闹,游行的人群载歌载舞,在火把和霓虹灯的映照下,一切显得灿烂辉煌。
为了凑热闹,夜久直往那最前面挤,人潮汹涌,很快将他与群青分开。虽然能感觉到对方的位置,但他并未去寻找——群青不喜欢摩肩接踵,所以遇到类似情况时,他们一向分开各自行动、各不强求。
随着一声嘶鸣,烟火腾空而起,在夜空中炸开,颜色形状各异,如天星碎裂成雨。
夜久仰头正看得入迷,突然感觉有人牵住了他的手。
是群青穿过人群,找到了他。
“……?”
他有些惊喜、又有些疑惑地望着。
在火光的映照下,群青的目光如潭水般深邃,带着难以捉摸的情绪,专注地落在他的脸上,仿佛想要将他看穿,几秒后微动嘴唇,开口对他说了什么。
因为太吵,夜久完全听不清。
但从口型,他呼吸一滞。
这是一句很简单的话,他和群青却从未对彼此说过,或许是出于谨慎、或许是出于怀疑和猜忌,又或者,是因为谁也不愿意先承认。
然而此时,对方突然如此认真地开口,像是坦白,又像是认输,反倒让夜久瞬间失去思考能力,不知该如何回应,只感觉到眼睛酸疼、滚烫的热度涌上脸颊。
群青却没有等待,直接扣住他的后脑,不容拒绝地将他拉近。
嘴唇相贴,夜久瞬间被点燃。
他们旁若无人地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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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他们回了家。
也不知道是回程巴士太颠簸,还是连日来运动量过大,夜久有点腰酸背疼,一进门就四平八稳地躺倒在沙发上。
群青坐在另一把椅子上,查看新收到的信件,署名人是“天空古董店”。
“神殿在召唤你了?”夜久问。
“嗯,又有魔兽的动向了。”
“虽然你的外伤好了,但也还没到开始战斗的时候吧?不能换别人么?”
“不太行,信里面说,黑圣女的事件后,很多处理人都去追查她了。”群青无奈地皱了皱眉,“况且最近耀枢不太稳,魔兽数量增加,导致人手更不够了。”
“那……”夜久想了想,“我代替你去查?当然了,是有条件的,我不干白活。”
“哦?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