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的长桌会议异常热闹,参与人除却市局局长、三个副局长、两个检察院调查员、重案一组、法医、技侦、痕检科长外,还有参与过案子的岭南派出所所长、中队何宏军、巡警尹超还有他的另一个同事、派出所枪械管理员、证物提取人。
整场会议由李局主持、检察院两人监督问审、三个副局和派出所所长协助、其余各部门人接受询问并汇报已知信息。至此,对鉴定公职人员叶晟恩开枪合理性的调查正式启动。
李局长敲了敲桌沿示意相互交头接耳的人安静:“讨论得也差不多了,我们现在来回顾一下事发经过,那就……先从岭南派出所的尹警员开始吧。”
“我一般负责将军庙周边的治安巡逻任务,上午和同事一起执行任务途中碰到正在实施偷窃行为的嫌疑人,我们刚准备过去抓捕,那小偷发现我们后直接从椅子上拎起那位女性的包转身就跑。我跟被盗人一路往商业街追下去,接近分叉路时碰到了叶警官和张警官……”接着就发生了那一系列的倒霉事,尹超对着笔记本一边详细回顾着当时的情节。
两名调查员轻声交谈了几句,其中一人发问:“能解释一下基层巡警配枪的理由吗?”
依照省厅规定,重点大城市或边防城市的特殊部门才有日常配枪的规定,比如刑警、特警、缉毒警等等,但治安、巡警和交警是不支持配发或携带枪支的。尹超能够配枪还能带枪出巡,本就是极不合规矩的,如果没有什么特别批令,这事追查起来恐怕得牵连一堆人。
“这……”尹超突然语塞,因为在他看来配枪巡逻是单位的规范,怎么现在看起来好像还是他违/纪了?
岭南派出所的所长干咳一声接了话:“这事得往前了说,大概十多年前吧……”
古城地处偏远,虽然算不得大城市也不是什么边防城镇,但因临海,偷渡之人多且鱼龙混杂,早年还出现过持枪暴徒与偷渡者袭警事件,当时闹得轰轰烈烈,为此省厅特地下过古城沿海单位配枪的决定,允许这片地区治安巡警配枪出警,这项决定目前也没撤销。
“所以我们配枪出巡成了一种习惯,不过你放心,咱都严格遵循枪弹分离、人员登记监管的,出不了任何问题。”所长信誓旦旦地保证,一边还想调档来证明自己说的话不是编造的。
但调查员显然没有继续追查的意思,在大概了解情况并得到合理解释后开始了下一轮询问。
“那么张警官,你是怎么判断出小偷身上携带枪支的?”
张简瞳原本端着半个身子笔直地坐在椅子三分之一处,保持着随时准备离开的姿势。被突然点名到,他也只是身子向前微倾,让双手肘支在会议桌边缘,手背拖住下巴,带着些许压迫感目光冷冰冰地回视着提问的调查员,然后惜字如金地给了回答:“看见的。”
“根据莫副局提供的信息,你和叶晟恩俩正好在休假期,也未接任何秘密任务,为什么会一起出现在将军祠?”这是一个非常巧妙又敏感的问题。
不明所以的人也像是突然被点醒带着探究的目光看向当事人,知道原因的祁宁君还有重案一组部分成员视线中隐约透着担忧。他俩的关系在熟人间也没什么可隐瞒的,组里平日最多拿这个调侃一下并没恶意。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摊开了说,多少对当事人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张简瞳姿势不变,轻描淡写地把话题带了过去:“同事间一起休假,结伴娱乐,恰巧碰到案子,很奇怪吗?你们如果是想证明我的证词不具合法效应,这点我无可辩驳。”
这个回答似乎非常贴合调查员的心意,那边点头:“没错,非公务期间,如果你们私下交情比较好的话,我们有权怀疑你口供的真实性,对你的证词我们先保留看法。”
随后两个调查员翻阅了一下目前提交的汇报资料,转而把问题抛给了技侦、痕检和法医科:“但目前为止,你们还有其他发现或者有关于嫌疑人当时是非法携带危险物品的证明吗?”
法医科的青年才俊佟科长以食指推了推自己的金框眼睛,转手在会议桌上推出面前的一叠报告:“二次尸检结果由我们市局负责——绝对致命伤来自后脑贯穿性枪伤,死者后颈创伤与右小腿射击伤有明显生活反应,全身其余部分未见超生反应,未见抵抗伤。”
“所以说……后颈与小腿的伤口并未造成小偷的死亡,只有最后那一枪。而且这三处伤口形成的时间间隔并不大,死者死亡时间距离警方控制现场时间也不出半个小时。”祁宁君若有所思地握着手中的圆珠笔转了一圈,将这些重点在笔记本上记下。
“后颈的创伤与无抵抗伤结合来看,死者死前至少还被人近身袭击过。”张简瞳补充道,微微偏头随口问了一句,“死者身上有发现枪口印痕吗?”
佟科长像是把整份报告都背下来了,突然被提问也不需要翻阅手下资料,几乎是张口就答:“无枪口印痕,可以排除近距离接触或半接触式射击。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如果有需要补充鉴定的,我们科会在三轮尸检结果出来时一起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