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喜可贺——
经历了重重困难,阿狸的庄子总归踏上了正轨。
现代思维很好,但谁说现代的东西就一定就适合古代?最起码,不全适应,步子跨得太大,容易扯到蛋。在这个识字比率极其低下的年代,妄想一步登天的按现代的方式经营农庄简直是在痴人说梦,现代的产量及技术都是古代望其项背的。在现代农业都不是个赚钱的行当,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古代,又怎么可能会是个例外?
但现代的知识还是挺有用的,在现代就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阿狸穿越了对着农业知识也是一知半解,但不妨碍他会做对照实验,有能力找到经验丰富的老农指导种田,用古代的方式,现代的眼光,将农庄的经营一点点走上正轨。
就如同如今庄子里用的比之前耕地效率提高了几倍的被佃农们争相称赞的曲辕犁一般,有时候,现代社会的一星半点儿的点播,能轻而易举的爆发出巨大的潜力来。
总之,一切都在欣欣向荣,庄园里的粮食收的更多了,阿狸也能多养活数百人了。
看着庄子里佃农满足的笑脸,阿狸有时候也挺悲哀的。毕竟,阿狸觉得作为庄园主,哪怕阿狸心善,但还是做不到与这个时代背道而驰。领先半步是天才,但领先一步的话就是疯子。五分的地租,竟然还是心善的存在,实在不知让人说些什么才好。
众人眼里心善的阿狸,却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心能更好受一些罢了。这个时代满目疮痍,而阿狸能做得也只有做些力所能及的善举而已。
就这五分月租还经过了一番折腾,修改了合同的漏洞,最终才确定的最合适又不那么招人眼红的地租。其实一开始阿狸定的月租是更低的,但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在月租三分的时候,庄园里的佃农竟然出现了个二手贩子,将自己手中租佃的田地再五分、六分,乃至七分的佃出去,这一倒手,啥不干就多赚了几分息,也是没谁了。这人不光倒腾了自己的田,还让了一两分利,几乎将阿狸手里的田给包圆,这个周二狗真是个歪才。更厉害的是,想出这办法的周二狗还是一个未成丁的孩子,真是让阿狸汗颜啊!
这要是在现代,阿狸高低得给他伸一个大拇指,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又没有违反法律,怎么不算人才呢?但在这阶级分明的古代,被人告到眼前作为苦主的被愚弄的阿狸也只能哭笑不得。
是,周二狗没有违反法律,但是违反道德啊!
利用阿狸的善心牟利,确实让人不齿。华夏自古以来就是个人情社会,古代社会道德判案的情况比比皆是,作为苦主的国公府世子,和作为被阿狸救济的升斗贱民,这案子还用想吗?
民不与官斗,哪怕这点损失对阿狸来说不算什么,但这点儿损失能和阿狸丢失的面子相比吗?
阿狸是不在乎面子的,但明显的这个时代的世家子弟在乎,所以他也只能在乎,但就此将周二狗打杀也太过残忍,也太过可惜。但放过这样一个得罪过国公府的聪明人,也绝无可能。
于是,阿狸的身边多了一个名叫周有道的小厮,而周有道的一家也欢天喜地的成为了阿狸的家奴。
至于周有道的想法,除了他自己,连他逃过一劫的家人都不曾在乎。
这是阿狸能想到的救人的最好的办法,但对那个聪慧的桀骜少年来说却是无比的折辱。
有人会觉得成为大家奴婢是一种恩赏,不是有句话叫‘宁娶大家婢,不娶小家女’吗?但更有句俗语说道‘卖身为奴,生死不由人’吗?奴婢的命运,来日的前程,全在主人一念之间。
对有骨气的人来说,宁愿饿死,也是不愿为奴的。
但——
这确实阿狸能想到的唯一的救这个少年一家的办法。
对于这件事,怎么说呢?哪个年代都有人才,原名周二狗,现在被赐名为周有道的小伙子还蛮机灵的,毕竟一般人想不出这种空手套白狼的做法的。易地而处,阿狸不觉得他会比周二狗做得更好。
关于周有道的处理,小叔叔明稚诠也蛮好奇的,他曾问阿狸:“我知道阿狸你心善,这种仗着你年龄小就敢诓骗你善心的人,不说打杀了他,你竟然还敢收为己用?”
彼时,刚刚被阿狸收归麾下的小少年周有道跪在两人面前脸色煞白。
阿狸是个小孩子,他骗了小公子,小公子不计较,但他的亲人也不计较吗?
对此,和小叔叔对视一眼后,阿狸是这般答复的:“我信他,君子爱财,当取之有道,我的身边缺乏机灵人,而有道足够机灵,我给他一个避免走上歧途的机会。”阿狸仰头,他问明稚诠:“小叔叔,你觉得以有道的机灵,一个小厮就能框住了他吗?”他摇头,继续道:“我信他,我给他学习的机会,我信他一定有能力堂堂正正的挣脱奴籍,一飞冲天。”
这话给周有道的冲击是无与伦比的。
若说之前屈身在阿狸这个孩子的身前周有道还有那么几分不甘的话,此刻他心悦诚服。周有道自幼机灵,哪怕他名为二狗,但不妨碍他有一颗不平凡的心,他只是年纪小见识少,这才一时贪婪犯了大错,差点儿给家人也带来灭顶之灾。对于这个心善的小公子,周有道感激他,但你要说多忠诚,那还真没有。
但现在——
周有道的眼神有光。
士为知己者死,这个大道理没有读过书的周二狗说不出来,但是公子信他,他绝对不会让公子失望的。
闻言,跪在地上的周有道抬首,然后,他激动的对阿狸叩首:“小的、小的必不负公子看重——”
就在这俯仰之间,许下了周有道的一生。
阿狸见状扯着明稚诠的袖子可怜巴巴道:“小叔叔,你信我,我不会看错了人的。”
最终明稚诠作下决定:“也好。”他对着周有道说:“别让阿狸看错了你。”顿了顿,他道:“你不会想知道华国公府的手段的。”
待无人时,阿狸对小叔叔说道:“小叔叔,我的表现你满意了吗?”
明稚诠敲了敲阿狸的脑袋,笑道:“还不算傻,算是差强人意。”
显然,刚刚叔侄俩心照不宣的诘问场面是明稚诠有意为之的敲打。
周有道不足为惧,但折服聪明人,阿狸做得显然还不够。不过,没关系,作为疼爱阿狸的小叔叔会帮阿狸补全他的短板的。有他们这些长辈看着,总不会让小阿狸吃亏。
看,经过他的提点,阿狸不就做得很好吗?
要阿狸说这个家最聪明的就是小叔叔,哪怕二世为人,阿狸也不觉得自己比小叔叔更聪明。幸好,小叔叔没有野心,否则,华国公府绝对不会是现在这般太平。
有了周有道,阿狸顿时轻松了不少。
除了种田所需的佃农,庄园多余的产出被阿狸用来招收了不少手脚麻利的流民,养殖也好,纺织也好,总之多点开花。但这些收入,为了养活更多的人,也不过是勉强支撑农庄的经营罢了。
好在,阿狸上辈子闲暇时养花的爱好为农庄带来了新的生机,嫁接技术在这个时候还没有普及。
于是,阿狸的农庄有了千金难求的奇葩的产出。
各种嫁接的花卉那叫一个争奇斗艳,去年万寿节献给皇帝的那盆九色牡丹花更是独占鳌头,一举盖过了所有礼物的风头,使得华国公府的花卉美名远扬,一金难求。
有着之前失败的经验,这一次阿狸的保密工作做得那一个严谨,管理花卉种植的奴仆全部都签了死契,大棒加甜枣,威逼加利诱,保密严苛,将奇花异草打造成了华国公府一道靓丽的名片。
不得不说,周有道是会炒作的。
这不,第一届名花赏析品鉴会在天子的脚下长安又开始了——
邀请世家大族,高官名宿的赏花会可谓是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赏的是花吗?那是求而不得的贵人的赏识。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而品鉴会算是一个难得的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在这个科举不算盛行的朝代,酒香也怕巷子深,每一个机会对于身份微寒的人士都是来之不易的。
能请这么对名士高官到来,哪怕是华国公府也是做不到的,但搭上齐王府的华国公府就不一样了。
尽管对于雁门救驾一事,不少人对于华国公府的立场有所怀疑,但齐王元霖湛是不信的。要说别人会背叛大兄,元霖湛信,但说明建晟会背叛大兄,齐王不信。他自认还是有几分识人之术的,他不信大兄信任曾经和大兄一起指点江山,并许诺未来要和大兄做一对名传千古的圣君名臣的明建晟会是个背诺的小人。
明晏清其人,元霖湛自然是不认识的,但这不代表他不知道这个人。作为大兄的弟弟,每次太子哥哥夸他的时候,明建晟都会谈及他这个文武双全的弟弟,还说他们俩一定会投缘。现在看来这所谓的天策将军倒不是徒有其名,一向喜欢舞刀弄枪的元霖湛对其甚是欣赏。也不怪乎明明明建晟最疼爱的弟弟不是他,依旧被拿来和哥哥炫耀,也不枉太子大兄拿他和自己对比了这么些年。
和太子党的想法不一样,在和父皇之间的矛盾激发前,在不知道兄长身死的真相前,作为儿子,齐王对圣上还是很有孺慕之情的。华国公府不拼命护驾那才是大逆不道,而大兄意外身死更是谁都不想发生,这救驾之功又庇佑了因阿兄身死遭受父皇迁怒的太子党,也是阴差阳错。华国公府一向忠君体国,若就此误了忠臣,反而不美。
再说了,赏花宴也有利于他拉拢人才,两全其美的事,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