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兴趣盎然地跟着苗二壮去“捉奸”。从苗二壮流畅的动作来看应该不是第一次“捉奸”。
苗小妹不解。既然捉住了就赶紧抓人啊!先将事情闹大,闹得她这个掌权人压不下去不得不处理“奸夫淫.妇”才是上策啊!抛开这些不谈 ……她新妈张红今日用红纸染了唇,穿了最漂亮的衣裳,头发梳得十分齐整,还戴上了从李玉环那里借来的簪子,一路走一路整理裙摆,走姿十分妖娆……
怎么看都是书上描写的陷入爱情中的女人啊!
“奸夫”藏在竹林深处,苗小妹对奸夫的长相十分好奇。直到见到真人。
啧啧。
是个熟人。
大熟人。
难怪苗二壮不敢“捉奸”。
奸夫是李都尉。
之前来收粮食的那个脸上有好几道伤疤的李都尉。
被发现后的张红没有羞怯,只张开手臂护在李都尉面前,目光坚定得像在从事一件足以青史留名的大事。
她说张皇帝死后李都尉被编入留县军队却不受重用,这一次随新皇起事,新皇却又被刘皇帝的扈从斩杀,他身受重伤、浑浑噩噩逃来南河下村,被她所救。
两人相处了十几天,暗生情愫。
“我与杰哥心意相通。可,我早已是有夫之妇……”张红红了眼,抽泣道。
苗小妹呵呵。
原来李都尉叫李杰。
她之前对张红说:苗二壮就是一块被嚼过的口香糖。
张红不听,非要再吃一次!现在发现新的口香糖的好处了吧?
怎么办?
苗小妹个人很赞成男女“过不下去就离婚”,“再婚后过不下去继续离婚”。
张红既然是南河下村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就拿出来当榜样好好宣传。
离婚!必须的!
苗二壮有意见?他敢!
苗进?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教出一个状元。
苗小妹本以为会遭遇其他阻碍,没想到事情进行得十分顺利。因为她是神女,是南河下村的实际控制人。
——这便是权力了。
当夜,和离。
三日后,苗小妹又一次参加张红的婚礼。
啧啧,有几个孩子能出生后连续参加亲妈两次婚礼?
苗大妹哭丧着脸,父母离婚最难过的永远是孩子。
夏春洋洋得意,挽着苗二壮的手臂耀武扬威说自己一定要再生一个儿子。
婚宴热闹,李香儿笑吟吟道那李都尉身材健硕,看起来……剩下的话十八禁。
苗小妹对自己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对吧,做女儿的能劝就劝,劝不住,那就闭上双目。
苗梦娘吃着婚宴,犹豫了许久,颤声问苗小妹道:“你真不怕?”
那李都尉当初可有灭掉南河下村的想法!
苗小妹耸肩。
怕?
怕什么?
如今没有李都尉,只有李杰。
李杰身边没兵。无人追随的武将不过一武夫。说白了还没苗进麻烦,毕竟苗进真有无数道理讲。
苗小妹一定会留下这个武夫。
首先,送上门的不要白不要。
其次,加上李杰村里正好166人——吉利。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苗小妹眺望远方,日暮,群山淡入夜色,渐渐混沌成一团。她目光坚定,语调却十分平和:“他是边界的老兵。他真见过奚莫人,也真和奚莫人作战过,也曾战胜过奚莫人。他说奚莫人根本不是什么红毛蓝精灵,行为举止、语言、生活习惯上都是外族,但也是普通的人。”
不管如何一定不能在村民心中留下“奚莫人不可战胜”的念头。
何况李杰曾当过都尉,真要打起来他是最强有力的帮手。村中真正能作战的人不多。
她要——掏光李杰的所有知识,将他利用到极致。
有用,就留下。
没用,就让他在村中养老。
有害?
用完就杀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