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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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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出租车,蓟千城开始道歉:“我不想提那个电影,但我不知道今天的电影院会放什么电影。至少这一部肯定还在上映期。”

果然是处女座,编个谎也要无懈可击。

“你不用解释那么多,”星雨吸了一口上车前他买的奶茶,嚼了嚼口里的芋圆,“我没你想象的那么敏感。”

几天不见,他晒黑了,头发也微微地发卷。她怀疑拉萨的阳光把他烤焦了。他身上多了几串珠子,各种颜色都有。她没敢多看,生怕多看一眼,他就要送给她。

“我也没你想象的有那么多前女友。”他悠然地晃着膝盖,晃着晃着,他们的膝盖就靠在了一起。

她感到一股电流传了过来,手心开始冒汗。

“我不在乎你有多少前女友,”她故作淡然,“你可以有一火车皮的前女友。”

他看着她,目光强烈到几乎要把她的脸烧出一个洞:“所以你压根没考虑过我啰?”

“考虑你什么?”

“做你的男朋友。”

“……”

“我连男朋友都没开始做,就被你变成前男友了,我怎么这么倒霉呢?”

“蓟千城,你能不能讲点道理。”

“还说你不敏感,不敏感你干嘛辞职?陶然对你不好吗?鹿哥对你不好吗?我对你不好吗?”

“第一,我不那么需要钱了。第二,我不想再遇到一个杨主任。”

“别说得那么冠冕堂皇,你就是想逃避责任。潘星雨,做人要有始有终,不带像你这样的。”

“我?”她被他咄咄逼人的样子吓到了,“我怎么了?”

“放了火就跑,那是纵火犯。”

这一回,轮到星雨不停地抓自己的头发,好想把自己从地球拔出来。

下了车,蓟千城依然不放过她:“所以现在我是你的什么人呢潘星雨?男朋友?前男友?男人?这三样我必须得占一样,你现在就跟我说清楚,我好摆正自己的位置。”

“城哥,城哥——”

见他站在马路边大发牢骚,生怕被车撞了,星雨将他拖到人行道上:“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吃药了?”

“还没有,不过快了。”他没好气地说,“碰到你这样的人,我必须得不停地吃药。”

她也急了,又不敢跟他叫板:“城哥,你必须得接受一个现实:在这个世界里,不论你有多么可爱多么帅,总有那么一两个人是不喜欢你的。”

“你就是其中之一?”

“我不是。”

“所以你是喜欢我的?”

“我……”星雨绝望地看着他,咽了咽口水,“我饿了。”

生怕他又去点帝王蟹,她又加了一句:“想吃面,我请客。”

* * *

她们去了路边的一家重庆面馆,街对面就是美熙购物中心。

拦出租时,齐岳就站在他们的身边,为了让谎言看上去更真实,蓟千城对司机说要去美熙。上了车,两人光顾着拌嘴,一晃眼,美熙已经到了,星雨还在想自己怎么就成了纵火犯的事儿,就稀里糊涂地跟着他下了车。

半碗面吃下去,蓟千城终于不发神经了,慢吞吞地问道:“你师傅请咱们吃饭,多好的事儿。干嘛不去,要来这里吃面?梅菜扣肉,爆炒蹄花——一听就是你喜欢的菜。”

“我这边倒是没什么问题,但你好像不怎么爱吃肉呀。”

“所以,”他将一小碟香菜全部倒进她的碗里,“你是担心我吃不好吗?”

“在厂里,师母做的菜……是有名的黑暗料理。”她红着脸说,“师哥们都怕去吃。我吃过好几次,开始觉得还好,后来……也有点扛不住了。”

“啊哈。”他喝了一口面汤,“其实你自己的料理也够黑暗的。”

“不会吧?”

“上次打眼,你给我做的那碗面——”他看着她,用力地摇头,“虽然你有一双灵巧的手,焊接、打字都没问题,但是做菜——你不太行。”

“哎哎哎,别这么说。”星雨抗议,“我七岁就开始做全家人的饭了。”

“有些成语在你这不靠谱,比如说——熟能生巧。”

在家中掌厨时,父亲和兄嫂很少抱怨星雨的菜难吃。在师傅家,星雨也做过几次,师父师母都吃得很香。星雨认为这不是自己手艺差,是蓟千城的嘴太挑。

“今后如果遇到我们在一起,又不得不做饭的情况,你就别动手了。”

“我们不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话别说得太早喔。”

她忽然又想起另外一件事:“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在师傅那里修鞋?”

她从未提过师傅在厂门口有个鞋摊,也从未提过自己今天加班。

“在拉萨,我怕你走丢,在你手机装了个共享位置的app,忘了?”

“这都回来多少天了,我以为你已经删除了。”

“我这不是也忘了么。”

没想到两碗面那么便宜,一共才二十块钱。面馆的湿气很大,空调又坏了,她们吃得满头大汗,好像坐在澡堂里。付钱时星雨很不好意思:“娜娜说,美熙二楼有家冰淇淋店,特别好吃,我请你吃冰淇淋吧?”

“行啊。”他推开椅子站起来,脱下套头衫塞进挎包里。

他身上穿着简单的白T、仔裤,缭绕的烟雾让他的侧影更加动人,直如一副水墨画般挂在眼前。

邻桌坐着四个女生,大学生模样,本来正亲密地说着话,看见他,都呆住了。

星雨愣了一下,见他走向门外,一时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跟过去,跟过去的话,会不会有损他的美好形象——

还在犹豫时,蓟千城已经从门外折了回来,伸手拉住了她。

那一瞬间,雾气像是被劈开了似地,在他身边飞卷。

她一阵恍惚,以为到了另一个世界。

她的手很粗,上面有茧有汗有疤,而他的手却是冰凉的,光滑的,像油画里贵族男人的手。

他就这么牵着她,越过广场,越过台阶,越过一排排满是香气的柜台,一群群时髦的都市男女,众目睽睽之中,来到冰淇淋店。

* * *

看到冰淇淋的价格,星雨有种贵哭了的感觉。她当然没有表现出来,反而豁出去了,点了最贵的两种。

他的挑食从冰淇淋上都看得出来。他不喜欢上面的巧克力豆,一粒一粒地抠出来放在餐巾纸上。老板远远地看着他,一脸的恨意。

星雨只好把那些豆子全部吃掉了。

“你发给我的那几章,我已经看了。”蓟千城说,“你的进度太快了,恐怕得等我一下。我还没有开始写,我的小说最快下周完结。”

星雨当然希望这个项目进行下去。

自从她决定笔名自杀,停止鱼藏与外界的一切联络之后,她发现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这是个极端错误的决定。

她的收藏、她的订阅、她的读者、她的收入——都与这个花了整整六年心血培植起来的笔名息息相关。而她,也正处于从小神向大神迈进的重要阶段。如果坚持下去,在之后的五年内,她甚至可以不用烧焊,完全靠稿费养活自己。

这是积极的一面。

消极的一面是,她已经无法处理线上与线下的关系,甚至后悔找到了原木。再这样装下去,很可能精神分裂,从而彻底地毁掉自己的事业。

所以她宁愿换个笔名重新开始。

她没有写过当代言情,没有用过第一人称,与人合作更是第一次,她有点看不到未来。

《关河冷剑》完结后,她不想停下来,就把两人拟好的大纲中属于她的那一部份仔细琢磨了一下,开始创作。把属于蓟千城的那一部分空了下来。

因为所有的情节都已经想好了,任务也分配好了,视角又是分开的,尽管是跳着写,星雨没觉得很困难。何况第一部分——校园霸凌——本来就是她最熟悉的经历,她写得毫不费力。

“行,我可以一边等你一边修改。”

他一脸苦相地看着她。

“怎么了?”

“你已经写得很好了,再仔细修改,我都不敢动笔了。到时候你不会笑话我吧?”

“你看上去不像一个容易服气的人啊。”

“行吧,你修你的。”

沙发又宽又软,星雨的腿短,坐上去,两脚悬空,他的目光停在她的鞋子上:“咦,你的左脚右脚真的不一样大呢。”

她窘得想把脚藏起来,见他一脸好奇,只得说:“一边38,一边37。”

“那你的身高至少应该是一米六八才对呀。”

“你挑过水吗?”

“浇花算不算?”

她摇了摇头:“如果你很小的时候就要天天挑水浇菜,那么重的担子压在身上,就不可能长得太高。”

“你也不算很敦实呀。”

蓦地听到这个形容词,她吓了一跳,仔细一想,敦实?倒也没错。

“那你平时怎么买鞋子?”

“一般买38,有时也买37。”

“所以总有一只脚是不舒服的?”

“谁让它们不一样大呢?”星雨晃了晃腿,“我也没办法呀。”

“办法很简单。”他一把将她从沙发上拉起来,“同时买两双,一双37一双38,不就得了。”

“那太浪费钱了。”

“所以千万别浪费你的钱。”他摸了摸她的脑袋,“浪费我的。我不在身边,用我的信用卡。我在身边,我帮你挑。相信我的眼光。”

“……”

“走,买鞋去。”

一听说要花钱,星雨又开始磨蹭。她解释说,最近刚买了一双鞋,家里的鞋够了,不用再买了。又说师傅是修鞋的高手,可以把大鞋改小,小鞋改大。又说实在要买的话,不如买几个鞋垫,塞进去就能小一号……

他给她买了三双:一双跑鞋,一双徒步鞋,一双黑色的高跟鞋。

确切地说,是六双。

服务员对她殷勤备致,蹲在地上帮她试鞋。星雨不习惯被人伺候,尴尬得满脸通红,问她穿得怎么样,她都说好,只想快点结束。

最后蓟千城拎着三个大号购物袋走出鞋店,找了把椅子坐下,勒令星雨扔掉脚上的那双旧鞋,换上新的跑鞋,左脚37,右脚38。她试着走了几步,平生第一次,感觉每只脚趾都在鼓掌。

她看着鞋盒里剩下的那对新鞋,问道:“它们怎么办?不能就这么浪费了吧。”

“不会。我知道有几个平台卖二手鞋。也许咱们能碰到一位号码正好跟你相反的人。”

“明明是新的,怎么能当二手卖呢?”星雨低声说,“而且还这么贵,怕是很难卖掉吧?”

“这不是你操心的事。”他淡淡地说,“你的任务是写小说。”

她看着他,欲言又止。

“明天早上,跟我一起去树林采蘑菇吧。”他突然道。

“啊?”

“以前每天早上我都会去树林遛狗,顺便采采蘑菇。后来我的狗去世了,这习惯也改不过来了。”

“我以为你每天都睡懒觉呢。”

“遛完狗后,我会继续睡觉。”

“那……”她哭笑不得,“那城哥你也不能把我当作狗来遛呀。”

“你都把我当鸭了,我怎么就不能把你当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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