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罢,对于晨间发生之事,任奚雨只字未提。沈掬星长舒一口气,平日看都不看一眼的甜糯米饭今天吃了小半碗。
就当他认为这件事算是过去了的时候,任奚雨说话了。
她取出帕子,将嘴角仔仔细细擦一遍,又倒了一杯花茶饮尽——这是沈掬星的习惯,起到漱口的作用,被她学了去。
做完这些工序,她才道:“少主大人,可否允许我以后白日同你一起呀?很久不在妖界生活,我觉得自己也应该多出去转转。”
一直跟随少主的话,也算赎罪了吧?
刚送进口中的糯米饭梗在喉间,下不去,上不来。沈掬星猛地咳起来,涨的面部通红。他接过妖君递来的茶水,灌上一大口,才感觉自己重返世间。
“想出去转就让楹枝陪你去啊!”他急道。
任奚雨露出为难的表情,眉毛蹙在一起,像才捏成的陶泥娃娃。
“可是楹枝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宫中,肯定不如少主知道的多。”
话落,她看向楹枝,楹枝立刻心领神会,连连点头。
沈掬星感到自己被人摆了一道。
到底谁在说任奚雨不聪明?她脑袋分明灵光得很,都能想到在他爹面前说,他很难拒绝了。怪不得今日比以往话还少,原来在这等着他呢!
妖君分毫没往那方面想,这番话在他耳中,就是奚雨一个小姑娘离开爹娘,大老远来到这个几乎等同于陌生的地方,竭全力想要尽早适应。
不是是否联想到自己与儿子的经历,几乎是立刻,妖君点了头:“是啊,奚雨在这人生地不熟的,需要有人领着。你每天出去玩,估计连那棵树被虫蛀了洞都摸得门清,你就带着她一起罢!”
“我……”
沈掬星还想再辩解几句,妖君抬手打断。
“行了行了,你一个做兄长的,带着妹妹玩有什么?”
“少主大人,我在这里待不久的,就这一小段时日便好。”任奚雨双手交握,作出祈祷状,如龙眼核一般黑亮的眼睛定定望着他。
沈掬星别过头,愤愤舀了一勺甜糯米,牙齿将瓷勺咬得叮当响。
糯米是甜的,塞住嘴巴,便说不出话了。
妖君冲她笑笑,说:“没事,你想要出去的话直接跟着掬星一起便是。”
*
得到妖界绝对统领者的应允,第二日任奚雨早早梳洗好,搬着个小板凳坐在沈掬星殿外。侍卫请她进去坐,她摇摇头以示拒绝。
果然不出所料,没过多久,沈掬星扒着门框,左看右看,确认没有眼线后,做贼似地跳出来,被任奚雨逮了个正着。
“少主大人,我在这呐。”她眉眼带笑。
沈掬星吓了一跳。
就是为了眼下这情形准备,任奚雨今日穿了一身纯黑的衣裳,配饰也减少了许多。天色尚且昏沉,坐在门外,一招手,跟张牙舞爪的鬼影似的。
不过她打赢了他,眼下倒真是张牙舞爪,得意极了。
任奚雨冲他弯唇,提醒道:“少主大人已经答应我要带我一起了,不能反悔呢。”
就算是为了面子,沈掬星也不敢再不带她,只连连叹息,有气无力地伸出一只手,示意她跟上自己。
两人这番相互博弈,到头来,出门时竟是天都未亮透。
必经的那段路种满了翠色的苜蓿,蝶翅状的叶上挂着晶莹晨露,如镶嵌璀璨宝石,惹得任奚雨连连惊叹。
短短一程,她手中已攥了好几朵苜蓿,仔细看,会发现它们都有四片叶子。
任奚雨展示宝物一样将它们给沈掬星看,沈掬星双目瞪大,心中好是惊异。
这些俱是白花苜蓿,按照常理来说都是三片叶,只有极小的概率长出第四片叶子。这些苜蓿已在此种下好些时日,他连四叶苜蓿的影子都未见过,而任奚雨随手一拨便找到好几朵。
难怪人人艳羡锦鲤族。
若是换作他有这般运气,怕是都要每日在赌场流连,以此发家致富了。
出来的太早,是以沈掬星领着任奚雨直奔他常去的地方吃饭,也就是俞烨与任奚雨相遇的那日他们去的酒楼。
不愧是大店,这个时辰就已将整座酒楼的卫生打扫完毕,毕恭毕敬地迎接客人光顾。
在任奚雨渴求的眼神中,沈掬星第一次点了甜豆花。
任奚雨捧着碗,小口小口地吃。沈掬星握着勺子将自己碗中豆花翻来覆去地搅动,本就煮的软烂的黄豆几乎都碎成了一瓣一瓣的,他却不吃,瞧着对面人的动作。
盯着灼灼目光,任奚雨缓缓停下动作,犹犹豫豫道:“我身上沾了东西?”
“没,”沈掬星答,“就是很好奇你怎么如此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