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我准备当老师,您之前说过,要做一个好人。我想,当个老师应该很不错,我会表扬优等生,鼓励后进生,培养中等生,再把早恋的孩子都拆散。”
“妈,您记得么,你们俩都是高度近视,爸爸的眼镜一戴上跟啤酒瓶似的,您更别提了,不戴眼镜就看不见人,你们老担心这个基因会遗传。”林云照扯着嘴唇笑了一下。
“你们放心吧,常恒的眼睛好得跟老鹰似的,他能从我眼里的红血丝判断出我前一天晚上是几点睡觉的,我每次熬夜他都要说我,好像他才是哥哥一样,可烦死我了,我虽然不是你俩生的,但我还真有点儿近视,不过度数不高,不戴眼镜也凑活。
“常恒进国家射击队了,过段时间就要去M国进修学习了,这些年我俩花了不少你俩的钱,幸好你俩能挣钱,不然我得打八份工才能把他养大。”
他又叽里咕噜说了一大串儿,坐得屁股都麻了,留下鲜花和贡品,起身离开了坟地。
他刚走了没三步,又噌地一下忽然转身,回头凝视他爸妈的碑,企图看出一丝端倪。
“真没劲,你们应该像电影里一样,等儿子走了悄悄现身,看着儿子的背影流露出欣慰的笑容。
“我走了啊。
“真走了。”
林云照往前走了两步,又回头,又走了,又回头,用假动作试探了好几次,直到他终于确认幽灵不能还魂,这才颓着个脸回家去了,今天他喝得有点多。
回到家已经夜深了,林云照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以前这个点,常恒总是会给他留一盏灯,现在房子里漆黑一片,一个活物也没有。
忽然,他感到脚边有什么软乎乎毛茸茸的东西在蹭他,吓了林云照一跳。
卧槽不会进老鼠了吧?
林云照啪的一下把灯全打开,往下一瞅,看见一只正在撒娇讨食的肥猫。
他都忘了家里还有另一只活物,就是这朵猫形霸王花。
林云照原本对养宠物没什么兴趣,养父母还在的时候,家里养过金鱼,可惜养了不到一周就因吃太饱驾鹤西去,他那时还很难过,明明他都给小金鱼吃这么多饲料了,怎么还是死了呢?那时的他全然不知道自己纯洁的双手已经沾染鲜血,握着两条鱼命。
这大肥猫霸王花其实还是很可爱的,长相是传统的萌款,胖是胖了一点儿,真身其实是公主小三花一枚。
养它,那是没有办法。几年前,这肥猫在外流浪的时候碰上他了,不知道看中了林云照什么,缠着他裤脚非要跟他回家。当时的霸王花还是一只在暴雨里被上帝鞭挞的小奶猫,路过的林云照发善心,给它挪到了个有棚的地儿,再去旁边便利店买了根火腿肠喂给它,日行一善就此结束,林云照准备回家,小猫的命运就看它自个儿造化。
当年它又瘦又小,林云照的手掌都能当它床了,见林云照要走,它火腿肠也不吃了,林云照走到哪,它跟到哪,小短腿跑得飞快。
那天下着雨,林云照没带伞,他原本打算冒雨跑回家的。
他到现在还记得那一天是个什么样光景,地上积着水,脚下都是泥,他只是正常步速走着,这猫就得跑起来才能跟上他,地上滑,它还摔了一跤,摔了一身肮肮脏脏的泥水。
真脏真恶心,我是不会养你的。
但是林云照放慢了步调,猫没有再摔跤了。
这只猫非得跟着他,无论他怎么赶,它就是要跟,最后烦得他实在没有办法,担心这猫再跟着他别被雨剁死了,林云照只能在一家商户的屋檐下停住脚步,他给自己买了根冰棍,给猫又买了根肠,他跟猫并排而立,一人一猫站在一起,静静地等待雨停。
就这样,小三花靠着自己的奥运四腿和卖萌大法,它给自己寻了个家。
这么软萌的小猫咪,干嘛要叫霸王花呢?这名字真是太张扬太霸道,常恒想给取别的,什么多多啊,嘟嘟啊,可最后这些可爱的宠物名被大当家的一票否决,就叫霸王花!一锤定音!
霸王花的名字虽然不怎么中听,其实林云照取名的时候并不敷衍,这是仔细考虑过的。
什么嘟嘟多多咪咪的,不是不好,是没有力量感,太软弱的生物容易被他们家的风水克死,猫体格小,更容易死。
霸王花初来驾到时还很拘谨,现在,它俨然已把自己当成了家里的老大,只有想吃罐头猫条的时候才肯主动蹭蹭它的两个仆人。
“小霸王,你不能再吃了,再吃就成二师兄了,今天没有罐罐。
“明天也没有。
“昨天有,你可以去昨天吃。”林云照说。
霸王花怒了,使劲儿地挠了两把林云照的裤子,这是它本月第二次被克扣粮草,因为上次体检的时候医生说它超重了,怎么,十五斤里就不能有五斤是毛?
霸王花虽心有不满,但它知道自己的余生还得靠这个只有两条腿的奴隶过活,装模做样咬他一口就去吃它那碗不加冻干的减量猫粮了。跟大奴隶喵喵叫是徒劳的,等他睡了再去偷吃才是妙计,霸王花总会趁家里没人在电视柜下面暗度陈仓两根猫条,奴隶一号忙着念书读研,奴隶二号忙着练习射击,他们对霸王花偷渡猫粮案全然不知情,以至于两位奴隶总是开着视频电话在一起观察霸王花,两人看着它圆滚滚的样子总是很纳闷,难不成有鬼给它喂饭了?
今天林云照打算整理一下养父母的遗物。
林云照知道现在整理遗物已经没有意义,但他只是想再看看那些老照片啊,摸摸那些老物件。
今天他想整理整理爸妈的旧书房,他爸妈都有阅读习惯,看书的时候还会在上面写下自己的见解,前两年他没有心情看,光是看他爸妈的字迹都让他难受。
今天他喝了点酒,终于鼓起了勇气。
常玉什么书都看,哲学,文学,历史,金融,什么她都知道一点,她的书评很犀利,她敢于质疑,在一本写到董仲舒提出“废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历史书里,她在一旁写下这样的评价:“我不同意。”
还真是简单直白啊。
林朗是个记者,与经济政治相关的书籍家里有很多,但实际上他更偏爱读文学,是个挺感性的男人,常常看小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林云照随手翻开一本国外小说译本,草草翻看几页,几乎是什么也没看懂,翻到下一页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养父潇洒的字迹:“看不懂,翻译得这么烂还敢卖我五十,心真黑。”
林云照忍不住笑出声,这一声笑在空荡荡的房子里显得很是突兀,他爸一直教育兄弟俩多看书,原来自己也曾有因为一本翻译得不怎么样的译本生闷气的时候,他都能想象到,林朗写下这句话的神情一定郁闷透了。
林云照接着在屋里看他爸妈留下的东西,他拉开抽屉想看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玩意儿,而映入眼帘的是一本牛皮封面的厚本子。
那是一本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