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透。
袁朗站在宿舍楼的镜子前面,已经换了三件衣服。第一件是作训服,太正式了,像是去开会,不像是和她单独出门。第二件是便装的夹克,深色的,显得人太正经,像是去相亲。第三件是常穿的军绿色衬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结实线条分明的小臂,领口再开两颗扣子——不刻意,不随便,刚好是他在她面前最舒服的状态。他把衬衫下摆塞进裤腰里,拽了拽,又扯出来一点。塞进去太板正,扯出来太邋遢,最后让它自然垂着,刚好处在“没在凹造型但你觉得他收拾过了”的临界点。
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笑了一下。三十岁的人了,出一趟公差,对着镜子换三件衣服——这事儿要是被齐桓知道,能笑他一整年。他凑近镜子看了一眼自己的下巴,胡茬不用刮。她喜欢干净的,她没说过,但他观察过——她看他的时候,目光在他下巴上停留的时间比对其他部位长零点三秒。他就为了这零点三秒,一天刮两次,不多不少刚好能留住这个零点三秒的长度。
楼下,车已经备好了。
他选的那辆黑色的吉普车,不是队里最新的,但是他最常开的。方向盘被他握了太久,皮面上有了他的掌纹。副驾驶的脚垫是他上周刚洗过的,晾了一天一夜,没有一丝灰尘。他在副驾驶前面的储物格里放了两瓶水,一瓶常温的,一瓶温的——她临时想喝哪种都行,所以他两种都带了。他在扶手箱里塞了一盒薄荷糖,不是他吃的,是给她备的。她有时候会在车上犯困,薄荷糖能提神,她不知道他准备了这些——他不需要她知道。
他坐进驾驶座,发动了车,没有开走。他靠在椅背上,手搭在方向盘上,拇指在皮套上一下一下地蹭。手心有点潮,不是热,是某种他说不清楚的东西——不是紧张,也不是期待。是经过漫长压抑之后终于可以短暂地、有限度地、不被任何人审视地和她待在一起的松弛。
他在等。等那个脚步声。
楼道里传来很轻的声响,不轻不重,不快不慢,每一步都踩在节拍器上。他的耳朵在那个声音出现的第一时间就捕捉到了,瞳孔微微动了一下,然后他以极慢的速度转过头,看向副驾驶的车窗外。
她走出来。牛仔裤和T恤,头发扎成低马。拎着方方正正的小箱子,走过来,拉开副驾驶的门,上车,关门。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任何多余的分支。
“队长。”她说。
“嗯。”
他没有马上开车。他看着她系安全带——左手拉过安全带,右手扣进卡扣,咔嗒一声。她的手指在卡扣上按了一下,确保锁死了。她做所有事情都是这样,拧水瓶盖要拧到咔嗒一声,关窗户要按着按钮等它彻底降到底才松手。她的人生里没有“差不多”,只有“到位了”和“没到位”。
他挂挡,松刹车,车滑了出去。出营门的时候,哨兵敬了个礼,他回了礼。车驶上公路,朝阳从地平线照过来,把她那一侧的窗户照得发红发亮。她微微侧了一下脸,避开直射的阳光。他没有说话,伸手把遮阳板掰了下来,刚好挡住她脸上的光。她看了他一眼,很短,然后转回去看窗外。
他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的路,握着方向盘,拇指又不自觉地蹭了一下皮套。
“保温杯带了吗?”他忽然问。
“带了。”
车上了高速。路很直,两边是麦田,快熟了,金黄色的。风从车窗外灌进来,把她的碎发吹到脸颊上,她没有撩,就那么垂着。他的余光在那缕碎发上停了一会儿。想伸手帮她别到耳后。路很直,手不需要一直握着方向盘,他的手可以离开几秒钟。几秒钟,够他做完那件事——伸出手,用食指和中指夹住那缕碎发,轻轻别到她的耳后。他的手指会碰到她的耳朵,凉的,软的。
他没有伸。他握了握方向盘,握得更紧了。不是因为路况变了,是自己差点没忍住。
“宋听澜。”他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