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东是在审阅论文相关材料的时候发现的。
下午他在律所整理夏天的知识产权清单,把那篇SCIENCE论文的附件从头到尾过了一遍。论文正文他看过很多次了,附录的补充材料也看过,但这次他要查的是论文中涉及的核心算法的具体技术细节——因为他在前两天检索的时候注意到一个异常信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检索系统里,有一条记录。
专利名称是“一种基于深度特征融合的分子结构预测方法及其应用”。申请类型是发明专利,申请日比论文在线发表日期早了十一天,公开日则在论文发表之后。申请人的位置上写的上城大学。代理机构是一家本地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但真正让谢东皱眉的,是申请人的具体信息栏里出现的那行字:“申请人:上城大学(受让自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他在椅子上坐直了,把专利申请文件的全文下载下来。权利要求书有二十几页,他从第一条开始逐条对照论文里的方法描述。第一条独立权利要求覆盖的就是论文第三部分的核心算法——从分子特征提取到多尺度融合再到预测输出的完整流程。
这不是改进。这是原封不动地搬过来了。
他拿起手机给夏天打电话。
响了五声才接。
“夏天,我有个东西需要跟你确认。”谢东的语气是标准的律师模式——平稳、精确、不带情绪。“你的SCIENCE论文里那个核心算法,你知道它被申请了专利吗?”
电话那头安静了大概两秒钟。然后夏天的声音传过来,和平时一样平淡:“什么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了一条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覆盖的就是你论文里的核心算法。申请日比论文发表早十一天。申请人是上城大学,但显示是从一家叫某某生物科技的公司受让过来的。”
又是一阵安静。
“我不知道。”夏天说。
谢东把手机夹在肩膀和耳朵之间,腾出两只手在电脑上把专利文件和论文的对应段落并排排列。“你再想想,论文撰写过程中有没有签署过任何知识产权相关的协议?或者周敬堂有没有跟你提过专利的事情?”
“没有。”夏天的回答很干脆。“周老师说过论文发表之后可以考虑申请专利,但那时候时间紧,先投稿了。专利的事一直没启动。”
“那你认识某某生物科技这家公司吗?”
“不认识。”
谢东的手指停在键盘上。他把那家公司的名字在搜索框里查了一下,工商注册信息很快弹出来。注册资本五百万,成立时间两年前,经营范围里包括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定代表人是一个陌生的名字。股东信息栏里只有两个自然人股东,都不是学术界的人。
他在脑子里快速过了一遍时间线。论文投稿是在四月,接收在六月,在线发表在七月中旬。专利申请日在七月上旬——比论文在线发表早了十一天,这意味着有人在她论文正式见刊之前就拿到了算法的完整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