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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烈火迷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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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左都御史于景涟家有两个孩子,于歌笛和于恺之。

这两人性格一静一动,在姐姐于歌笛安静腼腆,成为名门淑女的时候,弟弟于恺之就就像个泥猴子一般,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于恺之不是个听话的性子,可他却很怕自己的父亲于景涟,比如父亲说男孩子应该正襟危坐,他每次就笔直地坐着,将手放在膝盖上,连头都不敢动,即使额头冒出细汗,或是有苍蝇蚊虫飞过,他也不动,又比如,父亲说男孩应该学骑马射箭,即使于恺之不喜欢这些东西,也硬着头皮上马,有次他从马上摔下,膝盖都破了,他仍是二话不说,继续上马。

于歌笛喜欢研究蛇虫鼠蚁,于恺之却痴迷山水画,巧合的是,于恺之和东晋的著名画家顾恺之名字相同,于景涟总说,于恺之喜欢画画,是上天冥冥之中的缘分。

这样性格截然不同的姐弟,感情却很好,于歌笛闲逛书斋时,总不忘给弟弟带一些奇人异士的书画,而于恺之与友人在山水间徜徉时,也不忘给姐姐抓一些样式奇特的昆虫。

景暄和来到大明后,因为不忍心忠臣之后蒙冤,所以一直在帮于歌笛找弟弟,可就像大海捞针一样。史书上,于景涟冤死后,这家人的故事也戛然而止了,再没留下只言片语。

谁也没有想到,八年后,他们二人竟会以这样一种方式见面。

景暄和看到于恺之在杀父仇人魏福忠面前卑躬屈膝的一刹那,甚至升起一个念头,要是他在流亡途中病死了该有多好,总比这般窝囊地活着要好,可他是这具身体主人的亲弟弟,能够活着,总比死要好的,如果于歌笛在的话,应该也会这样想吧。她不知道当年流亡途中于恺之发生了什么,更加不能代替他去抉择。

不过。

八年能够改变太多东西了,更何况,有时一个选择便能让人走上南辕北辙的道路,又何须八年那么长?

景暄和的思绪伴随着哒哒的马蹄声纷乱交错,只觉得内心有种说不出的苦涩,真是造化弄人啊。

不觉间便来到了建宁寺。景暄和摇了摇头,现下想这些又有什么用?且先做好眼前的事吧。

……

奔波了一天,时间已近傍晚,夜雾笼罩中,建宁寺显得格外肃穆沉寂,杏黄色的围墙,鸦青色的殿脊,还有暗红色的大门,不远处传来诵经的声音,和着一幕幕剪影,荡漾在夕阳的余晖之下。

香客大多回去了,只有一个小和尚缓缓向他们步来,道:“阿弥陀佛,众位施主光临我寺,有何贵干?”

“我们是锦衣卫来查案的,小秃驴,还不快让你们住持来见我们,要晚了一刻,小心你的脑袋。”那眼珠灵活的小旗抢先道。

景暄和瞪了他一眼,有些抱歉地说:“这位小师父,我的属下有些莽撞,还请您见谅,我们正在追查一起大案,现在线索指向贵寺,事关重大,还请您立刻禀报住持,多谢了。”

“原来如此,我这就禀报师傅。”小和尚并未理会小旗的粗言,朝他们双手合十,便转身离开了。

小旗翻了个白眼,说:“假模假样的。”

“咦,我怎么听到了奇怪的声音?”景暄和转头问阿呆。

“老大,什么声音?”

“我听见一条大狼狗在狂吠,真是莫名其妙啊。”

小旗不解道:“哪有什么大狼狗?你幻听了吧。”

“喏,大狼狗又叫了。”景暄和笑着说。

“你……”小旗这才明白景暄和是在讽刺他,他恶狠狠地说:“你给我等着,本少爷给你当下属,真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等这案子了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悉听尊便。”景暄和不怒反笑,也不知这小旗哪来这么大的火气,怪不得额头上长痘痘,原来是气生多了,上火所致。

不多时,小和尚回来了,对他们说道:“师傅正在闭关,不好见客,让我通报一声,因为寺院中有三十二间禅房,若你们一间一间地搜,肯定颇费工夫,现在天色也不早了,师傅让我领你们在寺中歇息一晚,明早再进行探查,不知各位施主意下如何?”

“也好。”景暄和点头道。

“本少爷才不想住你这寒酸的破地方呢!”小旗打了个哈欠,“要住你们住,我先走一步。”

景暄和蹙眉道:“你要走也可以,但明日还要查案,你若是来迟了……”

“我保证,绝对不会来迟。”他说着便大步流星地离开了寺庙。

其他四人似乎对他这嚣张样子见怪不怪了,只是随景暄和一同在寺中住下。

***

吃了斋饭,众人便回房歇息了。

景暄和与阿呆住在邻间,阿呆似乎很累,不多时就从他的房中传来呼噜声,景暄和却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她披了一件外衣,只觉得房中有些闷,便推开窗户透气。

不知从哪传来一阵奇香,是烧烤的香味,景暄和不禁想起自己以前做的叫花鸡,那叫一个外酥里嫩,唇齿留香,大家吃了都赞不绝口。这样一想,肚子便有些饿了,说实话,晚上吃的白菜豆腐不光淡而无味,甚至根本没填饱肚子。

脚步不禁循着香味走去,寺里有一片大湖,湖边点着莹莹星星的灯火,穿过一座座庙宇,看着里面的佛像,影影幢幢,竟有种畏惧之感。

景暄和远远地便望见四人架起一个烧烤架烤火,烤架上有一只野鸡,正向外散发着香味。

“你们怎么在这里?”景暄和看着这群熟悉的身影,说道。

四人惊讶地转过身来,正是锦衣卫的四名小旗,和于歌笛一样,他们也没有填饱肚子,所以相约着从寺庙旁的农家买来几只鸡,打打牙祭。

“大人……”

其中一名小旗想说什么,于歌笛却摆手道:“无妨。”

她负着手走到他们身旁,就在众小旗以为这大人会责罚他们时,景暄和却说:“能否带我一个?”

“当然可以。”众小旗有些受宠若惊,都说官高半级压死人,这位大人不光待人亲和,对他们无半分怠慢之感,还与他们同吃同住,真是难得。

景暄和笑笑,盘腿坐了下来,忽明忽暗的火光衬得她的脸有种清雅之感。

“你们烤鸡的方法不对。”景暄和皱眉道:“还有多余的鸡吗?”

众小旗不解,只是将另一只剥好毛的鸡递给她。

景暄和将一旁的姜葱蒜辣椒等佐料均匀地涂在鸡上面,又加了点调料和酒塞到鸡肚子里面,再用黄泥将鸡包裹起来,埋到地里,在上方点了一团火。

半个时辰后,她将鸡取出来,敲去泥壳后,顿时香气四溢,众小旗眼睛发亮,待品尝过后,皆是赞不绝口,与于歌笛的厨艺一比,他们之前烤的那只鸡只能算填饱肚子,难登大雅之堂。

一小旗倒了几碗美酒,三巡酒后,气氛便热络起来。

景暄和得知,这四名小旗分别叫高大虎,张二越,齐三陌和赵四梁,因为他们出身贫苦,连最初的名字都是随意起的,周承恩给他们改了名字,才成现在这样的“一二三四”。

高大虎人如其名,高高壮壮的,胸口纹了一只猛虎,半敞衣襟,露出猛虎的脑袋,他灌了口酒,道:“大人,你这烤鸡的技艺是从何处学来的?怎会如此美味?”

“小时候喜欢到处游玩,有时便去酒楼的厨房里偷师,自己再琢磨一二,便成了。”于歌笛也喝了口酒,这酒很烈,一口下去,周身都热乎起来。其实她说了个小谎,这些做法都是刷短视频里博主教的,只是却不能告诉他们这个。

“这高大虎人称千杯不醉,大人可不要想不开和他斗酒啊。”张二越哈哈一笑道。

“好你个张二越,平日里青楼窑子逛够了,倒来挤兑我了。”高大虎笑道:“你那闻香的本事,也不知骗了多少窑姐娘儿们。”

“什么闻香?”于歌笛有些惊讶,只见张二越生得油头粉面,长眉入鬓。

齐三陌抢先说:“张二越的鼻子极灵,窑姐身上的胭脂香味,他只要闻了一下,便知道是何种胭脂,就因为这项技艺,让窑姐们神魂颠倒呢。”

“呸,我是凭我这玉树临风的长相与绝代风华的气质才让姑娘喜欢的。”张二越自恋地摸了摸下颚,说:“要说羡慕,你的眼睛和耳朵还让我羡慕不已呢。”

原来,齐三陌虽然身形干瘪,可是眼睛和耳朵极好,十里外的东西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极远外的声音都能听清。

三人谈谈笑笑间,只有赵四梁冷着一张脸,没有说话。

“喂,老四,你好歹也和大人介绍一下自己啊。”张二越推推他的胳膊肘,道。

赵四梁只是摇了摇头,自顾自地吃起鸡来,他长了一张方脸,不苟言笑。

“别理他,老四不喜欢说话,可是他以前的名声,可是不小。”

景暄和竖起耳朵听,张二越笑道:“老四以前可是梁上君子,他偷过的财宝,比你我见过的都多,后来被周大人招入锦衣卫,才开始了清白营生。”

“老二!”

齐三陌朝张二越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说了,张二越却饮下一口酒,道:“怕什么?这位大人是自己人。”

“对,自己人。”高大虎也表示赞同,他伸出拳头,道:“哪像那个周思逑,平日里趾高气昂,看谁都不顺眼,要不他是周指挥使的弟弟,我这一拳出去就叫他眼冒金星!”

“你说那少年是周大人的亲弟弟?”景暄和有些了然,怪不得他的态度如此轻慢,任凭他如何无礼,周承恩也只是出言阻挠,并未惩戒。

“我还以为大人您知道呢,否则怎会任由他乱来?”张二越说道。

景暄和道:“听你们说我才知道的。”

高大虎道:“这周思逑原本是个纨绔公子,天天不务正业,寻花问柳,周家老爷临终前的遗言就是希望周指挥使能为周思逑谋得一份正经差事,也好过他虚度年华。”

张二越道:“是啊,这周思逑好吃懒做,周家对这位少爷又百般纵容,所以他到现在还是个从七品的小旗,恐怕一辈子也就这样混了。”

“倒是个令人头疼的家伙。”景暄和揉了揉太阳穴,说:“我担心的是,建宁寺在顺天府的郊外,这少爷明天八成是要迟到了,到时候耽误公务,可不好了。”

“那倒不会。”张二越道:“周府宅邸就在建宁寺附近,不过三里路程,周承恩大人平日里吃住都在北镇抚司,只有不当值才会回这老宅,料想周思逑一定是回家去了。”

“原来如此。”

于歌笛与四人又谈笑了一段时间,酒足饭饱后,才回去歇息。

这一觉睡得极浅,景暄和只觉得做了好多梦,梦里都是些往日的景象,一会儿梦到自己的记忆,一会儿又梦到于歌笛的记忆。

突然,她觉得外面有些嘈杂,伴随着走马声和小厮呼喊的声音,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便又睡去了。

房门被一脚踹开,于歌笛猛然惊醒,只见阿呆衣衫不整地奔到她的床前,握住她的手腕说:“老大,快跑,禅房着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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