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青得了嘱咐,不好与崔波多说,便扔下一句:“你自己好自为之吧”便走了。
崔鸿雪站在鸠无院外,初夏的晚风来得急切温燥,哗啦啦扫着院外的竹林,今晚的月亮很大,离人很近,他负手在此看了半夜,直到天光破晓,才回到自己的屋子里。
趁着第一缕日光照进来,他打开了之前绘制好的舆图,已在上面圈出了几个地点。
他伸出指尖在上面点了点,轻笑了两声,天地之大,竟无他的容身之处。
放眼望去,自他崔家满门上下一百二十五口人被屠戮殆尽之时,他在这世间已无任何亲人了。
随着隔壁鸠无院的丫鬟们陆续起床收拾起来,响起了忙乱有序的声音,他的手在地图上一处距离铅兴县很远的地方敲下。
“就去这儿吧。”
山清水秀,适合安家。
那价值二百金的天鹅,当我这辈子欠你的,下辈子一定还你一个天之骄子崔鸿雪。
他背上行囊,他所有的东西只用这一个袋子便能装下,那把他重金收来的琴,还放在石台上。
当清晨的太阳升起的时候,他翻身跳上屋檐,最后看了眼鸠无院的方向,陶采薇刚起床,顶着乱糟糟的头发站在屋门口伸了个懒腰,他唇角勾了勾,转身三两下翻出了陶府。
如果不是她,他以为他能在铅兴县待一辈子。
到了城门口,他牵了匹马便出了城。
如今他又成了黑户,到了目的地还得想办法重新办个身份才行,这次又叫个什么名儿,还得想想。
陶采薇一起床,果然把昨天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她伸了伸懒腰,安青已在桌山给她摆上了早餐。
她见今日的餐食里有一道鱼羹看起来很好,便让安青再端一碗到崔波那里去。
安青去了半晌回来时脸色难看。
“小姐,崔波不在。”
陶采薇嘟了嘟嘴,拧着眉道:“这大早上的他又跑哪儿去了,他最近喜欢在池边看天鹅,你便去池边找找他。”
安青却道:“小姐,崔波的东西也都不在了,他好像是……跑了。”
陶采薇猛地站起身,饭也顾不得吃了:“他身契还在我手里,跑又能跑到哪里去!”
安青闻言,眼睛一亮:“小姐,不如报官吧,他是你的仆从,擅自逃跑是犯法的,报案后官兵会帮你把他抓回来。”
陶采薇走到门口,又回来愣愣地坐下,痴痴看向门外:“不必了,他想走便让他走吧,他本就是我绑回来的良民,你去衙门给他销了留存的身契,他从此以后便是自由人了。”
不过三日光景,崔鸿雪便已经赶路到了距铅兴县千里外的姚庄。
此时天上下起了雨,不一会儿,雨水渗入了地面的土泥,马蹄踏在路上,溅起三尺高的泥水。
他头戴笠帽,身披蓑衣,一连赶了三日的路,如今也有些支撑不住,远远看上去,颇有些形销骨立的气质。
行至庄外一处茶摊,他翻身下马,牵马的手越发骨节分明,苍白可见青筋。
他一脚踏进泥里,雨水混着泥点溅在衣摆上,他浑然不觉。
他坐进茶摊子上,高喊了一声:“老板,来碗热茶。”
一说完,他便立刻垂下头,用那宽大的笠帽挡住所有的视线。
这样的地方鱼龙混杂,都是跑江湖的,像他这样没有身份的人也多了去了。
庄时坐在茶摊的角落,从那人翻身下马起,他就一直在观察那人。
刺杀他的人太多了,他一路躲到了姚庄,本以为此生便只能如此了,却让他又看到了一丝希望,那人竟然还活着!
可他……他埋下头,他不能再被发现行踪了,庄坚把他的羽翼全剪了还不算,一定要置他于死地。
崔鸿雪只是坐下喝了口茶,凛目往外看了看,便觉不好。
雨天本就让人不安,雨水四面八方的砸在茶摊以外的地方,遮掩住了所有声音,他把住自己头上的笠帽,随时准备离开。
待第一声拔剑声“嗡嗡”响起时,他已趁着混乱翻身上了马,打马准备前行,忽听身后有人极为高昂地喊了他一声:“崔先生!”这声音短促而有力,随后,里面便响起了刀剑交错声。
崔鸿雪身体只有一瞬间的僵硬,随后头也不回的打马往前跑去,那是三皇子的声音,他认得。
崔家满门轻覆,怨不得三皇子,路是他们自己选的,既然参与了夺嫡之争,就必然有输有赢,毕竟最终上位的,只能有一人。
没有三皇子,还有五皇子六皇子,圣上共有十几位皇子。
如今跟崔家有关的所有事情都已经结束了,崔家的结局也已盖棺定论,他不必要再跟三皇子扯上什么联系。
他独自进了姚庄,选了一家客栈住下,此地还不够远,他选定的地方,距此地还有三千里。
在客栈里简单收拾后,他到酒坊里坐下,看姚庄的人来人往、聚散离别,忽感前所未有的岁月之漫长,更不知自己这孤苦伶仃的漫漫人生路,还有多久才能走完。
自崔家满门被灭,他始终浮在这世间,像个飘飘荡荡的魂魄,此时竟不知自己活着与死了,还有什么分别。
酒坊的伙计过来问他:“客官,要喝点什么酒。”
“你们这儿什么酒酿得好?”
那伙计一脸骄傲,拍着胸脯说道:“我们这儿最畅销的酒便是梨花春了,保准客官你喝了带劲儿。”
崔鸿雪神情一滞,手僵了僵,又展开放在自己的青色衣袍上,轻轻覆在腿上:“那便来一坛梨花春。”
那伙计得了令,还未走远,又听他说道:“再来只烧鸡。”
四年前从京城出来的他,也如现在这般,生不如死。
每日看似活得洒脱自在,全靠这一坛美酒和美食吊着。
他每日琢磨吃食,想着把生活雕琢好,便想不起那些事了,他活在这世上,也有些意义。
“客官,你的梨花春和烧鸡上来喽!”
一碗酒下肚,他将酒碗磕在桌上,把烧鸡拆来吃。
对面忽的洒下一道阴影,他抬眸。
“崔鸿雪啊崔鸿雪,我说你可真是够狠心的。”连头也不回一个,转身就走。
那人拿过了他的酒,给自己也斟了一碗。
庄时的手臂上又多添了一道刀伤。
崔鸿雪皱眉,夺过他手里的酒道:“你认错人了。”
庄时低沉笑了两声:“别人或许能信你这话,我却不能,”他定定地看着他:“你选了这么个地方喝酒,不就是在等我吗?四年不见了啊,崔鸿雪。”他说这话时,咬牙切齿。
崔鸿雪垂眸,端起一碗酒饮尽,看向窗外,一轮明月已然悬起。
放下酒碗,他没看庄时:“如今我已不问世事,你无需再来找我。”
庄时沉默了很久,抬起头说道:“庄坚不止要杀了我,他要在周边各国挑起战争,完成他那所谓的大一统事业!可你我明知,他嘴里虽喊着口号,可从没把百姓当人看。”
崔鸿雪仍是一副不关己事的样子,看着今夜月色发呆。
“世事已与我无关,我只是一个平凡的百姓。”
庄时嗤笑出声:“呵呵,百姓?你有身份吗?你说你不问世事,那我问你,前段时间萍县的战役,都说是一位姓崔的纵横家前来调停的,那人是你吧。”
既然崔鸿雪还活着,那位崔先生就不可能是别人。
庄时见崔鸿雪仍沉默着,又添了一把火道:“你说你是个平凡的百姓,好,那我问你,他们都有家你有家吗?你像个孤魂野鬼一般四处漂泊!你崔鸿雪就甘心吗?”
崔鸿雪目光终于从月亮上挪到了他身上,想吵架是吧,他混了几年市井,现在吵架是一把好手。
“有什么好不甘心的,能保一条命就不错了,我劝你也知足吧,好歹还全须全尾的站在这里,能喝酒,能吃鸡。朝堂之争永远是你死我活的,就算咱们现在又闯回去打赢了,那又如何?就算你登上了皇位,也随时可能有造反的军队打进来把你全家都杀了好改朝换代。”
庄时向来是个斯文人,若不是被逼急了,也说不出这番重话来。
他放下鸡腿,指着崔鸿雪支支吾吾了半天,最终无奈轻笑道:“你还是这个样子,能用一句话杀死一个人。”
崔鸿雪看了他一眼,这是个冷笑话。
庄时见他又赏月去了,冷笑道:“那月又有什么好赏的,今时之明月,已远不如当年了。”
当年他们都还意气风发,他是京城里最炙手可热的皇子,胸中自有一番壮志豪情,而崔鸿雪也是京城里最风华绝代的公子,一向是所向披靡、无往不胜的。
听到他这话,崔鸿雪眼睛挪开,竟也不愿再看了。
他不自然地回过身,又捧起酒碗饮下。
庄时见状,紧接着劝道:“就算你真的放下京城那些事了,再说你如今,便要一直这样浑浑噩噩下去吗?”
崔鸿雪愣了愣,夺过他手里的鸡腿:“至少我还养活着我自己,这样的人生,还有何求?”
庄时看着空荡荡的手,脸色复杂,他忽然也抬起头朝窗外看了看月亮,再看那从容洒脱的崔鸿雪,不得不说,他这三年的变化太大了。
那双不可一世的眼已变得没有任何神采,他收敛着眉目,佝偻着背,扮演他如今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