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丧祭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故昏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乡饮酒之礼废,则长幼之序失,而争斗之狱繁矣。丧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众矣。聘觐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诸侯之行恶,而倍畔侵陵之败起矣。
謝公與時賢共賞說,遏、胡兒並在坐。公問李弘度曰:“卿家平陽,何如樂令?”於是李潸然流涕曰:“趙王篡逆,樂令親授璽綬。亡伯雅正,恥處亂朝,遂至仰藥。恐難以相比!此自顯於事實,非私親之言。”謝公語胡兒曰:“有識者果不異人意。”
国君不名卿老世妇,大夫不名世臣侄娣,士不名家相长妾。君大夫之子,不敢自称曰“余小子”;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称曰“嗣子某”,不敢与世子同名。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某有负薪之忧。”侍于君子,不顾望而对,非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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