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溪,看似凝滞,实则在不经意间已悄然淌过。
自那日马厩酥塞满口的误会后,金曦果真日日都来寻他的“小南瓜”。
晨光微露时,他便牵着夜半出现在左军马厩外;日头偏西,也常能看见两个灰头土脸、一身草屑的小身影,并肩将最后几柄草叉归位。
喂马、铡草、清理厩舍、搬运鞍具……
这些在旁人看来枯燥繁重的活计,因有了伴,竟也生出几分意趣。
金曦学得快,手脚渐渐麻利;南宫月话依旧不多,却会在金曦险些被马蹄踩到、或是扛不动重物时,会默不作声地伸手挡开,或分去大半重量。
一来二去,两个半大孩子便混得极熟稔了,无需多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便知对方要做什么。
有时忙完得早,夕阳还未沉底,他们便会牵着吃得肚儿滚圆的夜半,溜达到营地边缘一处背风的小土坡上。
那土坡不高,却视野开阔,能望见远处蜿蜒的黄河和更辽远的天际线。
两人并肩坐下,夜半便也温驯地卧在一旁,打着惬意响鼻,大大的马眸半眯着,享受这难得安宁。
今日便是如此。
南宫月难得有半日闲暇,午后便去营中供士卒洗漱的河汊子边,将自己从头到脚仔细搓洗了一番。
此刻,他换上了一身浆洗得格外干净的靛蓝粗布衫裤,尺寸依旧不甚合体,却清爽利落。
刚刚及肩的黑发还未全干,湿-漉-漉地披散着,在夕阳暖橙色的光芒下,泛着柔和光泽,发梢偶尔凝聚一滴水珠,悄然滑落,没入衣领。
洗净了连日来的尘土汗渍,那张小脸彻底显露出原本的底色。
金曦盘腿坐在南宫月身侧,正有一搭没一搭地揪着坡上草茎,视线不经意间扫过好友的侧脸,忽地便怔住了。
平日被尘灰汗水模糊的轮廓,此刻清晰得如被泉水濯洗过的玉石。
皮肤是透着健康底色的冷月色,细腻光洁,真真如同上好的白瓷胎体,在斜阳映照下,晕着层莹润的光。
那双深色眼睛此刻因放松而微微弯着,清晰地映着天边流霞,眼型圆润,瞳仁又大又黑,竟真有几分像熟透的水灵灵杏子。
金曦在宫中长大,见过无数粉雕玉琢的宗室子弟、精心打扮的贵女娇娃,却从未见过这般……干净到近乎剔透,标致得毫无匠气的容貌。
倒真像是年节时,那些悬挂的年画里,抱着鲤鱼、踩着祥云的仙童玉女,眉目如画,不染尘埃。
只是画中的娃娃总是笑着的,而他的小南瓜,此刻安静望着远方,侧脸沉静。
金曦不由得看呆了,手里的草茎无意识地被捻碎,汁液染绿了指尖也浑然不觉。
那双桃花眼,此刻一眨不眨专注地凝在南宫月脸上,浅色瞳仁里清晰地倒映着好友夕晖中干净得发光的侧影。
南宫月并未察觉这份专注凝视。
他正从随身的小布包里,小心翼翼地掏出几把特意掐来的最鲜嫩的草尖和树叶芽儿——
那是他晌午歇息时,跑到营地外向阳坡上仔细寻来的,与军中统一的干草马粮截然不同,碧绿娇嫩,还带着清晨的露水气。
他摊开手掌,递到舒服卧着的夜半嘴边。
“夜半,加餐啦。”
夜半早就闻到这鲜美的气息,大脑袋立刻凑过来,湿热舌头卷过南宫月的手心,将那些嫩草芽儿悉数卷入口中,满足地大嚼起来。
粗糙的舌头舔过掌心嫩肉,一阵麻痒让南宫月忍不住“咯咯”笑出声来,肩膀轻轻耸动,那张瓷娃娃般的小脸上,瞬间绽开毫不设防的灿烂笑容,眼角眉梢都漾着光。
他笑着侧过头,正想对金曦说“夜半真贪吃”,视线却猝不及防地,撞进金曦那双正一瞬不瞬盯着自己的桃花眼里。
夕阳的金辉恰好从金曦身后漫过来,给他周身镀上了一层毛茸光边。
金曦瞳孔仿佛盛满了融化的蜜糖霞光,专注灼热、毫无遮掩,就这么直直地望着自己,仿佛要在他脸上看出朵花来。
“!”
南宫月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随即陌生的滚烫热意“轰”地一下,从脖颈直冲上耳根,又迅速蔓延到整张脸颊。
那刚刚还如玉似瓷的冷白肤色,顷刻间染上了桃花瓣似的绯-红,连小巧耳垂都红得透明。
他被那过于直接明亮的目光烫到了,猛地转回头,心口怦怦乱跳,几乎要撞出胸腔。
南宫月手忙脚乱地缩回被夜半舔得湿-漉-漉的手,在衣襟上胡乱擦了擦,深色杏眼慌乱地垂下,盯着地上被压弯的草茎,再不敢看金曦。
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微妙恼意的念头嗡嗡作响:
这家伙……怎么长了这么一双……破眼睛?!
看得人……心慌!
晚风适时拂过土坡,夜半不明所以,依旧亲昵地用鼻子去蹭南宫月发烫的脸颊。
金曦被他这反应弄得微愣,后知后觉方才的凝视太过“放肆”,他难得显出一丝少年局促,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身下冷硬的土坷垃。
僵持的静默里,南宫月终于清清嗓子,竭力让声线平稳,眼睛却只敢盯着地上一株被压倒的枯草,强作无事般问道:
“小柿子,怎么了?我脸上……蹭了草灰?”
其实关于“小柿子”这个称呼,金曦第二次见面时就一本正经地纠正过南宫月:
“我叫金曦!金色的金,晨曦的曦!不是柿子!”
南宫月当时听了,只是眨了眨那双杏眼睛,然后嘴角翘起一个让金曦觉得有点“坏”的弧度,点头“哦”了一声。
结果再次见面,照旧是脆生生一句“小柿子”,叫得无比自然。
金曦抗议无效,索性也就“小南瓜”、“小南瓜”地反叫了回去,倒成了两人间心照不宣下玩笑性质的默契。
金曦见好友虽还侧着脸,那绯-红却一路蔓过了下颌尖,连颈侧都透着霞色,像涂了一层薄胭脂。
他唇角不自觉就扬了起来,漾开一片晴朗。
“没有灰!”
金曦语调干脆,摇头晃得银白发尾都翘了起来。
他索性一手撑着草地,身子前倾,那双盛着蜜糖般夕光的桃花眼坦荡地望着南宫月的侧影,笑意几乎要溢出来,
“就是看你长得好看!比永安城里那些搽粉描眉的世家小公子还好看——唔,跟天上掉下来的小仙童似的。”
这话直白得如烧火棍捅进心窝,毫无预兆!
“呜——!”
南宫月脑子里“嗡”地一声,方才强压下去的热浪瞬间炸开,整个人仿佛被置在了炭炉之上。
他“唰”地又扭回一点头,慌乱眼神只敢在金曦笑意盈盈的脸上飞快一点,旋即被烫到般移开,连声音都拔尖了几分,恼羞成怒地气急道:
“小柿子你胡、胡说八道什么!谁…谁要跟娘娘腔似的搽粉描眉!”
他胡乱抬起被草汁染绿的手背,狠狠在滚烫脸颊上蹭了两下,仿佛这样就能蹭掉那层恼人的红。
金曦被小南瓜这激烈的反应逗得几乎要笑出声,但看到南宫月那只几乎要嵌进脸颊的手背,到底还是忍住了。
晚风掠过鼻尖,远处军营的灯火在渐浓暮色里跳动。
他望着好友狼狈又生动的侧脸,一个盘旋已久的念头再忍不住了。
“诶,小南瓜,”
金曦收了点笑,语气却依然轻松,身子又往前凑了凑,银白发丝扫过眉骨,好奇道,
“说正经的,你为什么也跑来参军啊?”
他确实好奇。
按大钧律例及常理,寻常人家子弟,像他们这般十二三岁的年纪,绝不到正式征募的岁数。
他自己是特例,是顶着“世子历练”和“侯府传统”的名头,又有皇帝舅舅的默许、甚至可以说是“纵容”才得以成行。
那南宫月呢?
看他平日做活那拼命的劲头,瘦削却坚韧的身板,还有偶尔流露出的沉静谨慎,显然不是来军营混日子的。
夜半打了个满足响鼻,因那直球夸赞而骤然拔高的热度,似乎随着这坦率的问题悄然松动了些。
南宫月绷紧的肩颈线条微微一懈,那股羞臊稍退。
他依旧没有看金曦,但不再用力蹭脸了,手指在膝头上画着圈,目光投向远处军营摇曳的火光与更远方沉入地平线的最后一缕血红余晖。
暮霭沉沉落在尚带稚气的侧脸上,方才赧红未褪尽,却已然叠上了一层迥异的沉静光晕。
“哦,这个啊。”
他声音平缓,没什么起伏,却是种落地生根的坚定。
他顿了顿,仿佛在组织语言,
“一开始,二爷让我来的。他说,男子汉就该出来,见世面,涨本事,长长骨头里的硬气。”
“二爷?”
金曦重复这个称呼,有些疑惑。
军中多是“将军”、“校尉”、“大人”之类的呼喝,“爷”字虽也常用,唯有孩童或家仆口中才带出“爷”字的亲昵。。
“嗯,二爷。
南宫月点点头,提及这名讳时,他侧脸的线条柔和了,杏眼中融出的一脉暖溪,
“就是我家老爷。他身子骨不大好,常年在府里将养着。”
他收回远眺的目光,垂眸,目光落回自己摊开的布满新旧伤痕和厚茧的掌心,语气里裹挟着超越年龄的郑重执拗:
“二爷对我有大恩情,又……待我极好。我想着,得在这里把自己练狠了,练强了,练得特别特别厉害......”
他抬眼,目光穿透渐浓夜色,仿佛看到了某个遥远但笃定的目标,
“到那时,就能回去,好好护着他,哪儿也不去了。”
这个答案简单直接,有些孩子气的天真——为了报答恩情,为了保护一个对他好的人,所以来到这苦寒危险的边关。
金曦听着,心中泛起些微酸涩凉意。
他自己来北疆,固然有家国情怀、父母遗志的驱动,但何尝几分少年人试剑天下的意气、渴望证明自己的冲动?
而南宫月的理由,如此纯粹,如此具体,又如此沉重地系于一人之身。
似乎是察觉到了金曦目光中的探究,或是觉得既然提到了“恩情”便该说得更明白些,南宫月忽然抬手,指尖勾起左侧濡湿的鬓发,别向耳后。
金曦目光陡然钉住。
夕阳残存的光线,毫无遮挡地照在南宫月露出的左耳上。
那耳朵生得小巧玲珑,耳廓精致,本该是完好无瑕的。
可耳垂之下,一枚点圆疤痕如毒虫蛰伏,无声地撕碎了那片皎洁。
那疤痕颜色比周围皮肤略深,黑红色,微微凹陷,边缘甚至能看出曾经被粗暴穿刺、后又愈合的扭曲痕迹。
像被刻意涂抹的污浊墨点,烙在瓷白底色上,触目惊心。
“因为这个。”
南宫月声音依旧平静,指腹在那旧疤上轻刮了一下,神情寡淡得像在说别人脚边一粒尘埃,没有丝毫扭捏自卑:
“因为当年,如果不是二爷掏了银子,买下我这条命,我才没被扔进永安哪条阴沟里沤烂。他们……给我们牲口似的穿耳洞,戴了这记号。铁针烧得半生不熟,冷热夹生,硬戳进去……”
他嘴角扯出一点惨淡弧度,像是要笑笑那粗铁针和皮肉纠缠出的滑稽,
“冷铁烫肉,真疼啊……”
朔风陡然变得锋利如刃,狠狠刮过土坡,卷起夜半油亮鬃毛,也卷过金曦瞬间僵直的脊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