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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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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跟十多年前林云照初次见他时不一样了。

他的身上背了更多的人命,手上沾了更多的鲜血,他杀人如麻,铁石心肠,他的灵魂比多年前还要肮脏腥臭。

岁月让祝青变得成熟、圆滑,让他学会隐藏,他现在恶心得很内敛,下三滥得很隐蔽。他的身上散发着一种高级香水的味道,好闻但闻着又很龌龊,林云照觉得自己隐隐约约地闻到了血的腥气,他不知道这味道究竟是来自自己的手臂,还是来自祝青。

祝青身形挺阔,穿着一身质感极佳的铅灰色西装,剪裁合身,一定是高级定制,谁会把这个人跟多年前南方小镇的一个卖鱼小子联系上?

萧岚的丈夫,萧东华的女婿。这名头已经够响当当了,显然祝青吃软饭很有一套,可他还是不满足,吃着吃着,就踩着老婆和别人的尸骨,把自己给捧成了领导,升官发财死老婆,他春风得意。

萧岚死后他多年未婚,群众媒体竟然还称赞他一心一意,重情重义,值得人民信任。

他妈的,为什么?凭什么?

祝青他妈是一个杀人犯,走私犯,□□犯,毒贩,他到底值得哪国的人民信任?希特勒用他都得掂量掂量。

一个普通人的贪欲会有如此深重吗?钱、权、名,祝青已经全部都有了,他的人生还缺什么?他已经够成功了。

这样的人,何苦去犯罪?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或是男人,他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

还是说他就喜欢看别人挣扎的感觉?林云照想过。

祝青也许只是单纯地喜欢违法犯罪的感觉。

他喜欢杀人的感觉,他喜欢鲜活的生命在他手里渐渐枯萎的感觉,他喜欢警察查来查去却始终查不到他,警察局局长见到他时还要递烟敬酒的感觉。

林云照抬起了头,嘴角的血滴落至地面,留下一圈可怖的殷红,他对祝青恶狠狠冷冰冰地嘲弄着:“当年没杀了我,你后悔么?我还活着,你好像很失望啊?”

祝青沉默地笑了笑,这笑容阴森诡谲,他松了手,转而在这个宽大的屋子里,在林云照面前闲庭信步:“我请你来是想问问,你跟我儿子,谁喜欢走后门啊?”

林云照继而发出一声冷笑:“你好奇你儿子的性生活,干脆你自己跟他试试好了,你要是想当下面那个就大可享福了,他很大的。”

祝青在他肚子上踹了一脚,这一脚又快又狠。

林云照闷哼了一声,他重又抬起头,真诚地笑着说道:“是,这好像不大合适,好吧,你要实在那么想知道,这样好了,下次我们做的时候录个视频给你,发你邮箱可以么?”

祝青保持着笑容,他的脸上毫无怒意,他将手往后摸,摸出个东西。

林云照还没来得及思考这笑容的含义,一声轰然的枪声响起,一颗子弹从林云照的发梢擦过,他闻到硝烟的气息。

祝青的手微微偏移,这一次如果他再扣下扳机,林云照必死无疑。

林云照直视那黑洞洞的枪口,心中半点畏惧都没有,他说:“杀我啊,怎么不杀我?你怕杀了人会下地狱么?你还差我这一条命么?你早该下地狱了。”

祝青不为所动。

“开枪呀,你今天杀了我,明天萧明蔚就能跟你同归于尽了,”林云照感到有一股火苗在他脑袋里轰轰地燃烧起来,他笑得真情实意,“我没告诉你是不是?你儿子爱我爱得能去死了,哈哈。”

祝青闻言放下了枪,他走近林云照,用力将林云照左臂上的纱布撕下来,猩红的血液汩汩地从伤口处流出来,他淡淡地说:“我让我儿子跟一个好人家的姑娘见见,合适就结婚,他不同意。”祝青的手伸向林云照手臂上的伤口,他用手指将嵌在林云照肉里的子弹掏挖了出来,林云照痛得浑身发抖。

“我听说他在谈恋爱,跟一个男的,姓林。”血与肉在搅动之间发出的咕叽咕叽的粘腻的声音让人感到恶心,血像泉水一样往外冒,祝青接着说:“我一下子就想到了你,林云照,你比我想得要有能耐,竟然能勾引到我儿子。”

林云照一声不吭,尽管他疼得汗如雨下,左臂上清晰的疼痛让他感到仿佛有一把刀像给烤鸭片皮那样在片他的肉,喉咙间涌上来令人刺痛的血腥味,他不喊,喊叫会让他失去体力,死得更快,他觉得自己就要疼晕过去了,但他还有仇没有报,他跟常恒之间的事情还没有解决,还有萧明蔚......不能死,醒过来。

林云照咬着牙齿,每说出一个字都在加剧他的痛感:“是你儿子自己要贴上来,我早就想甩掉他了,是他死活不肯分手,你有本事就杀了我,看看你儿子是不是往后一辈子都忘不掉我了。”

祝青的声音像鬼魂那般冰凉,他的目光阴森森的:“我不杀你,没人会杀你。”

“我很好奇,你最后是会被饿死、冻死、还是先痛死。

“等你的尸体上爬满蛆了,会有老鼠吃掉你的尸体,也算是为你收尸。”

林云照感到他的话里染了一些兴奋,甚至是亢奋。

祝青想像温水煮青蛙那样,慢慢地,慢慢地把他磨死。

这种死法给予杀人犯的爽感并不能到达顶峰,反之,血肉模糊、血浆喷溅、头首分离、残酷的、暴力的,让人不寒而栗的死法才是最优选,但祝青不想这么做。

明天的这个时候他会再过来一次,到时候,他会砍掉林云照的第一根手指。

或是挖掉第一个眼珠。

祝青的皮鞋声敲击着地面,哒,哒,哒,每响一下,林云照就感到自己的手臂更痛一分,祝青从西装口袋里拿出手帕,他擦着手指上的血得意地走了。

祝青第一次杀人,距离现在已经很多年了,死者是多年前祝青的一个领导。

方处长为人不错,就是太较真了些,他偏偏在祝青就要升迁的时候发现了祝青的五十万贪污。

五十万而已,方处长也太没见过世面,这又不是什么大钱,祝青是有孩子的人,他有家庭,他为人夫也为人父,不多赚点钱怎么能让家人幸福呢?也怪萧岚,在外经商赚了那么多钱却只顾自己,非要投资什么楼盘收购什么公司,半点儿都不顾他这个可怜的丈夫,有人给他送钱,他为什么不要?

总之,那方处长就死了。

那时和现在的场景十分相似,方处长就是坐在林云照坐着的这张椅子上承受着巨大的伤痛,饿死冻死或是痛死在这的。

也就七八天光景,时间本身就把方处长磨死了。

这种事儿其实应该做干脆些,一刀或者一枪都行,但方处长向他求饶了。

一开始方处长还管他叫小祝,到后来那老东西连祝太爷这种话都说出来了,把祝青逗得直笑。

于是祝青每一天都去看一看方处长,不给水不给食物,每去一次,他就砍掉方处长的一根手指,方处长哭喊、大叫、崩溃地咆哮、咒骂、求饶,求饶的声音越来越弱,直到最后,祝青也不知道他究竟是被饿死、冻死、痛死还是渴死在这了。

他喜欢这种感觉。

他太喜欢了。

方处长死了,祝青没了绊子,果然很快就顺利升迁,没人再给他寻麻烦。

他顺利升职后却觉得很无聊。

第二个死在他手里的是一名女下属。

对方是应届生,人漂亮又聪明,刚刚考进单位,祝青刚好在那天去视察,这名女下属撞到了他,不小心把茶水泼到了他外套上。

那女孩儿姓张,张小姐连连道歉,说会赔付干洗费。

祝青拿出手帕,擦了擦衣角上的水渍,跟张小姐说没事,让她去忙。

当天晚上,祝青也拿出了这块相同的手帕,这一次他擦的是张小姐的血渍,他一不小心把张小姐玩死了。他想他以后得选一些体质好一点儿的猎物。

后来他的猎物就比较包罗万象了,社会上的,学校里的,男女老少都有,那一声声的卑微或虔诚的求饶听起来竟然是那样的悦耳,每一次杀人时他都要放一首探戈——《一步之遥》,音乐真是上好的佐料。

祝青后知后觉,他这性格似乎不大好。

他查过,这种性格多半是基因决定的,那些死人或者未来要死在他手里的人要怪也只能怪他那对年迈的老父母了,基因出了错,总不能把这事怪到他头上,要怪就怪祝国兴跟吴芳萍。

哦,现在只能怪吴芳萍了。

祝青在年前回了老家一趟,把祝国兴给杀了。

谁让那老头子不听劝?让他别把那些臭鱼烂虾寄过来,偏要寄,祝青烦不胜烦,一刀下去,两刀下去,三刀下去,祝国兴就死了,死得很干脆,不用跟别人一样受苦,祝青觉得自己是尽了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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