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的晨光刚漫过老宅的屋檐,林砚就翻出了奶奶针线筐里那块用油纸包着的陈墨——是奶奶陪嫁时带的,放了二十多年,墨身磨得发亮,松烟味浓得能呛出眼泪。他想起昨天阿榴的提醒,把墨揣进兜里,指尖蹭过墨身的冰裂纹理,像摸着旧书店里那些泛黄的书页。
旧书店的门还没全开,铜铃铛被风刮得晃了一下,周伯正踮脚擦书架顶层的积灰,花镜滑到鼻尖,看见他就笑:“砚小子来得早,那本《山野异闻》我放窗边了,阳光刚好能照着,写字不费眼。”
林砚应着,目光先扫过书架顶端——老墨正趴在墨锭堆里,黑布衫和墨色融在一起,只有银白的胡须露在外面,见他望过来,微微颔首,算是打了招呼。窗边的木桌上,《山野异闻》摊开着,昨天那个虫眼还张着口,边缘的纸纤维卷着,像在等谁来填上内容。
他刚坐下,虫眼里就探出个灰扑扑的小脑袋——是书蠹翁,它穿着和旧纸同色的灰布衫,连头发都是墨黑色的碎屑,看见林砚兜里露出来的陈墨角,黑豆眼一下子亮了,却又赶紧缩回去半张脸,怯生生地问:“小、小先生,你真的要补书吗?我、我没蛀坏字,就啃了点边角……”
“我知道。”林砚把陈墨放在桌角,松烟味立刻漫开来,书蠹翁的灰布衫都跟着抖了抖,“你昨天不是说,每个字都记得吗?今天念给我听,我写,保证一个字都不差。”
书蠹翁的眼睛彻底亮了,像两颗浸在松烟里的黑豆。它从虫眼里完全钻出来,踮着脚爬到书页的缺口旁,先摸了摸旁边完好的繁体楷书,指尖沾了点墨渍,才小声念起来:“《山野异闻》卷一,城西青峰山,有狐居洞中,岁久通灵,好与人弈,每弈必以松子为注……”它的声音细而稳,每个字的发音都咬得极准,连笔画的转折都念得清清楚楚,仿佛那些字不是印在纸上,而是刻在它脑子里。
林砚蘸了松烟墨,小狼毫落在缺口处,笔锋刚转出第一个“城”字的横折,书蠹翁就急得用小爪子指着:“不对不对!青衫先生写这个折的时候,笔锋是向下顿了两下的,你刚才写得太顺了!”它急得掉下来几星墨屑,落在灰布衫上,晕开一小片深灰。
林砚愣了愣,立刻改了笔锋——果然,改后的笔画和旁边的原字严丝合缝,连墨色的深浅都像从一个笔尖出来的。他笑着摸了摸书蠹翁的圆脑袋,指尖蹭到一点墨渍:“有你在,我肯定不会写错。”
书蠹翁的脸“唰”地红了,灰布衫抖得像风中的旧纸。它赶紧转过身,继续念内容,这次念得更慢更仔细,连青衫先生写“弈”字时多出来的一个小钩都提了起来:“先生写这个字的时候,墨锭刚磨好,笔锋特别润,所以这个钩要带点弧度,像狐狸尾巴扫过的印子……”
书架顶端的老墨忽然开口,声音像陈墨磨出来的,沉而缓:“它说得没错。六十年前,那位穿青衫的先生常来店里,用的就是你兜里这种松烟陈墨,写的《城南山川异闻录》我见过半本,后来兵荒马乱散了,没想到它还记得。”他捋了捋银白的胡须,墨色的眼睛里浮起点笑意,“它啃过的书,比我存的墨还多,字都刻在魂里了。”
阿榴从房梁上跳下来,赤着脚踩在书页上没有半点声音,她叼着半颗冰糖,弹了点石榴花粉在补好的“狐”字上,粉色的粉末落在松烟墨的字迹旁,晕开一小片淡红:“外婆当年补《城南杂记》的时候,这老家伙也蹲在旁边念内容,念到一半还啃了外婆半块墨锭,被外婆敲了三个脑瓜崩,从此再也不敢偷吃外婆的墨。”她啃了口冰糖,含糊地笑,“不过它记的字是真的准,外婆说它啃过的书,比原版还清楚,因为连墨香都一起嚼进去了。”